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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召開會議傳達學習貫徹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精神 港修訂逃犯條例免成「避罪港灣」

2019-05-15
来源:香港商報

 

  5月7日至8日,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

 

  【香港商報网訊】5月14日,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王志民主持召開中聯辦領導班子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特派員謝鋒、解放軍駐港部隊政委蔡永中和傅育寧、李建紅、高迎欣、黃小峰等主要駐港中資企業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5月7日至8日在京召開的全國公安工作會議,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高規格的公安工作會議,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新時代公安工作和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對堅決維護政治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的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着眼民族復興偉業,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域的高度,深刻分析國內外大勢,對公安機關履行好黨和人民賦予的新時代職責使命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於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更好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造安全穩定的政治社會環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會議認為,平安中國建設成就巨大、來之不易,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發展的基本前提,也是社會對法治和公義的信心之基。今天的中國,呈現給世界的不僅有波瀾壯闊的改革發展圖景,還有一以貫之的平安祥和。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滿意度從2012年的87.55%提升到2018年的95.55%;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發布的人類發展指數2018年資料更新顯示,中國每十萬人殺人犯罪率僅為0.6,殺人犯罪率之低排名世界第12位,遠低於美國的5.4和英國的1.2,作為世界人口第一的大國殊為不易。國際社會普遍認為,中國創造了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持續安全穩定的「兩大奇迹」,中國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國家之一,「平安中國」已成為一張亮麗的國家名片。

  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面對錯綜複雜的國內外形勢,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發展安全兩件大事,就加強公安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實施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全面推進從嚴管黨治警,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促進了社會公平正義,增強了人民群眾安全感,確保了社會大局穩定。特別是在全面依法治國戰略布局引領下,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加快邁向現代化,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厚植了社會公義的土壤。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完善法律體系,制定民法總則、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頒布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公平正義是執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線。近年來,我們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件事情處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大力提升司法公正透明度,司法裁判文書、審判流程、庭審和執行過程「四公開」為國際社會所稱道。加強全民普法宣傳教育,推動法治信仰浸潤人心,在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人民群眾對法治的參與之深前所未有、信心之堅前所未有。

  會議認為,犯罪是平安的天敵,也是世界面臨的普遍威脅,需要各個國家和地區協力應對。新中國成立7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40年來的巨大發展成就,都是在國家安定、社會祥和的基礎上取得的。中國之治與一些國家之亂形成鮮明對比,更加彰顯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的極端重要性,同時警醒我們全世界都面臨犯罪威脅,追求法治和公義永遠在路上,任何國家或地區都需要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合作打擊犯罪。長期以來,中國積極同其他國家和地區開展司法執法合作、聯合打擊犯罪,鋪寬、織密共同反犯罪網絡,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比如從2007年開始,22個國家400餘名外國法官相繼走進中國法院研修課堂;截至2018年底,中國已與74個國家簽署雙邊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民事司法協助條約、引渡條約、被判刑人移管條約及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合作協定145項;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近30項含有司法協助相關的國際公約;2014年至2018年從美國加拿大等數十個國家引渡或遣返回國42人;與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在內的113個國家和地區建立務實高效的警務合作關係;向聯合國總部和9個任務區派遣維和警察2609人次,為共同構建普遍安全的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了「中國力量」,體現了負責任大國的道義和擔當。

  會議認為,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本保障,法治和公義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香港作為亞洲乃至世界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也是推進平安建設的典範。長期以來,正是在安全、法治、公義的基石上,香港成就了自己的發展傳奇。面向未來,香港更需要全力維護特區安全,守護好法治和公義核心價值,為市民安居樂業、香港繁榮發展創造優良環境。當今世界,安全問題的聯動性、跨國(地區)性、多樣性更加突出,香港不僅需要做好自己,還應繼續加強與鄰近地區和其他國家的司法協助與合作,共同打擊和防範各類犯罪。在「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與祖國內地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客觀看待香港與內地、台灣、澳門往來日益密切的實際情況,理性處理彼此正常司法協作關係。近年來,香港與內地司法交流日益密切,司法合作不斷加深。今年1月,特區政府與最高人民法院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既加強了香港與內地在民商事法律領域的合作,也有力鞏固了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在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安全的同時,內地公安機關在出入境、交通、邊防、戶政、消防等方面推出更多更高質量的服務舉措,力解決好灣區居民辦事難、辦事慢、來回跑、不方便等問題,為幫助大灣區經貿往來、人員流動等創造更便利條件,讓香港民眾在大灣區建設中有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會議指出,近期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既有法理依據又有現實迫切需要。一方面,基本法第95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可與中國內地,澳門、台灣地區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建立聯繫和相互提供司法協助。據不完全統計,香港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克服法律障礙,已向香港移交260餘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屍」案疑犯、尖沙咀珠寶鐘表店劫案五名疑犯以及劉進圖被襲案兩名嫌疑犯等,有力支持香港打擊犯罪,助力香港成為當今世界最安全城市之一。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長期協議,與30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與內地卻沒有相應安排,回歸至今未曾有一例移交。修訂移交逃犯條例可以建立區際間的司法協助關係,也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更是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和鞏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舉措、應有作為。另一方面,修訂條例可以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堵塞現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關天」甚至「一屍兩命」的嚴重犯罪嫌犯及時得到懲治,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避罪港灣」。

  會議討論並堅信,香港社會各界一定能夠充分理解特區政府的擔當和努力,香港廣大市民一定能夠在了解事實「真相、真情、真理」中,拒絕和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更多地相信自己的獨立見解和判斷,相信香港特區政府和法院法庭對法治的堅守,相信我們國家在全面依法治國戰略布局引領下的司法公正和巨大進步,相信香港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一定會以實際行動支持打擊跨境犯罪、珍惜和維護香港「購物天堂」「安寧港灣」、珍視和保護人民安居樂業,共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共同維護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不斷提升香港法治形象。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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