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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名港澳「光博匯」投資者可申報債權 維護投資權益

2019-05-24
来源:香港商报网

 

  「光博匯」債權人現場諮詢申報債權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盛芳齡報道:投資內地光博匯全球燈飾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光博匯「)項目的700名港澳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泰達公司的聯合管理人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廣東良匠律師事務所,申報債權,以維護自身權益。據記者了解,該項目已正式進入了法定的重整程序,法院已裁定受理了重整申請。目前各方均期待通過重整模式,實現「光博匯」項目鳳凰磐涅。

  第一次債權人網絡會議8月26日舉行

  港澳投資者如何登記債權?江海區人民法院本月15日發出的公告顯示,江門泰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自2019年8月15日前,向江門泰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聯合管理人(廣東省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廣東省良匠律師事務所)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於連帶債權,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公告也表示,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

  對於未依法申報債權的,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後可以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

  根據法院公告,「光博彙」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於2019年8月26日9時30分召開,本次會議採訪網絡會議方式召開。

  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可以2019年8月26日之前根據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12368平台發送短訊通知的帳號和密碼登錄「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確認網上參會,並通過網絡參會並投票表決。為方便表決,將在該日期前三日,債權人可進行模擬參會和表決。

  據悉,截止5月23日,從法定的債權申報始計時間計算至今,未滿十天,已有170名債權人完成債權申報。

  多方努力最優化的解決方式

  「光博匯」項目位江門高新區(江海區),今年2 月 15 日,江海區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規定對泰達公司作出立案審查後對外公布《關於江門泰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件競爭方式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同年4 月 15 日,該院對外公布《關於江門泰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件選任管理人入圍機構名單的公告》;同年4月23日,該院裁定正式受理光博彙項目的破產重整申請,並按國家相關規定,指定了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廣東良匠律師事務所擔任泰達公司的聯合管理人。

  聯合管理人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將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在江海區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監督下,行使管理人職責。各債權人可隨時留意公眾號和短訊通知,及時了解項目重整和進度,以及重大事項,並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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