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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配偶福利案終極上訴得直 社會反應不一料爭議持續

2019-06-07
来源:香港商报

 

梁鎮罡(右)與其伴侶。 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高級入境事務男主任梁鎮罡4年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務局拒絕向其外籍同性伴侶提供醫療、牙科等福利及安排合併評稅的決定。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政府決定違憲,令梁成為繼英籍女同志QT及變性人W後,第三名成功司法覆核歧視性小眾政策的申請人。

  終院指無損異性婚制

  終院判詞指出,雖然保障異性婚姻是合法的政策目的,但政府當局拒絕向申請人配偶提供僱傭及稅務福利,不會促使香港人與異性而非同性結婚,現行政策與保障香港婚姻制度並無合理關連。即使將有關福利延伸至已婚同性伴侶,也不會損害本港異性婚姻制度。

  終院強調在QT案中,法庭已裁定婚姻並無所謂核心權利或福利,任何建基於這些所謂權利的差別對待政策必須有合理理據支持。終院亦在W案中裁定,現時社會大眾對婚姻的道德價值觀念,並非考慮小眾人士申索的因素。以欠缺大多數人共識為由拒絕小眾人士的申索,在原則上有損基本人權。

  福利層面與異性婚姻相似

  終院亦推翻上訴庭的分析,指出以異性婚姻是香港法律唯一承認的婚姻形式,作為異性夫婦獨享社會福利的理據,只是單單以同性與異性伴侶有不同性取向為由,拒絕給予他們平等待遇,卻無提供理據解釋原因。

  與訟雙方不爭議申請人與配偶在新西蘭合法註冊結婚,而本案牽涉的是在婚姻的基礎下賦予婚姻雙方的僱傭及稅務福利。申請人及其伴侶的關係是公開且具排他性的,與異性婚姻無異,故即使申請人的婚姻在香港不算合法,但他與他配偶的關係在配偶福利的層面上,可算是與異性婚姻相似。由於申請人面對差別對待,政府必須提供合理理據支持做法。

  行政困難非差別對待理據

  就政府當局認為,同性伴侶的差別對待旨在保護「一夫一妻」的傳統婚姻制度、香港社會一向所理解和承認的婚姻概念及本港法律對「婚姻」的一貫解讀。

  惟終院指出,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務局均無責任保障本港婚姻制度。僱傭福利在傳統上並非用以鼓勵人結婚的手段,而是承認一般家庭以一名通常為男性的成員作經濟支柱,促進招聘和保留人才。正因如此,醫療和牙科福利才會延伸至公務員的配偶及子女。另外,合併評稅的安排旨在減輕傳統上單靠一人收入維持生計的家庭的經濟負擔。

  終院強調,公務員事務局須遵守平等機會僱用政策,《稅務條例》的目的亦非推廣香港法律界定的婚姻。鑑於申請人能證明他已婚,行政困難並非對申請人作出差別對待的合理理據。整體而言,政府當局無法在本案中就僱傭及稅務福利的相關決定,提供合理解釋。

  在QT案及W案的終審判決後,在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可申請受養人簽證來港定居,已成功變性的人士亦可跟與該人士出生性別相同的人結婚。另一方面,有多宗與性小眾相關的司法覆核案件仍有待審理或等待上訴,牽涉範疇包括結婚權、身份證明、房屋福利以至主持同性婚姻宗教儀式的權利。

  梁鎮罡(右)及同性伴侶在終院外對上訴裁決感到興奮。

  梁鎮罡:冀政府早「行出一步」

  梁鎮罡與其同性伴侶Scott Paul Adams昨午在終審法院外見記者,他對判決表示非常歡迎,形容今次只是爭取香港平權的一小步,雖然平權的路漫長,但他相信只要努力堅持,會得到平等的社會。

  梁鎮罡稱,今日獲得的結果是經過4年努力爭取回來,期間他與家人都充滿壓力,認為普通市民不應透過長時間的司法程序,獲得一個簡單的家庭權利,希望政府盡快審視其他具有歧視成分的法例及政策,並作出修訂,讓大家不用透過昂貴、耗時及不必要的司法程序爭取平權。他說,自己與其同性伴侶之間的愛與其他人並無分別,由於政府是全港最大僱主,若政府能「行出一步」,相信其他僱主都會跟隨。

  Adams則形容自己對裁決感到興奮,認為政府應重新審視每個人均享平等締結婚姻的權利。

  社會反應不一 料爭議持續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為已婚同性伴侶申請公務員配偶福利及合併報稅被拒後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今日一致判決上訴得直,可以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及合併評稅。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務局回應表示,尊重終審法院判決,並會詳細研究判詞,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再作出適當的跟進。

  梁美芬冀不動搖傳統婚姻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終院裁決是好事,認為不同性取向的公務員不應受到歧視。雖然公務員的福利開支或會因此而增加,但他認為,政府應該支付相關款項,而由於部分擁有同性伴侶的公務員或不想暴露身份,相信最終新增的申請不會太多。

  不過,身兼大律師的經民聯梁美芬對裁決感到非常失望,但她指今次只是影響評稅和公務員福利,並無觸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問題。她明言,《基本法》第37條指出,香港居民的婚姻自由受到法律保護,理應是香港維持50年不變的其中一環,希望任何政策改變,不會動搖及衝擊立法原意,維護華人社會主流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傳統婚姻制度。

  周浩鼎:只能無奈接受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出,個人對判決有不同意之處,只能無奈接受。他說,雖然法庭沒有在判詞中說明,是否需要或要求更改香港現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但難免令人產生婚姻制度可能會被改變的觀感,他相信今次裁決將對社會的福利分配產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包括其他同性伴侶或會申請福利,又不排除其他團體會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平機會表示,一直以來,反對不同形式的歧視,深信每個人不論性別、種族、殘疾、家庭崗位或性傾向,都應該享有平等機會。該將會繼續以「構建多元共融社會」為工作目標,促進香港平等機會的發展。

  大愛同盟:裁決具指標性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對此表示遺憾,他質疑法庭今次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必然會削弱婚姻制度的獨特性,認為任何改變婚姻制度,以及相關權利及福利的案件,都不應交由法庭處理,而是應交由整體社會討論,有需要時才透過立法程序處理。他認為不少市民均不願意政府用公帑補貼他們不想承認的婚姻制度,促請政府盡快堵塞法例漏洞,避免同性伴侶以此作為承認同性伴侶福利的工具。

  「大愛同盟」則指,今次裁決是指標性的一步,認為政府在同性伴侶締結關係的課題上不應放慢腳步,否則相關的司法覆核只會接踵而來。(記者馮仁樂)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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