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中層及低層公務員一律加薪5.26%,高層及首長級公務員加薪4.75%,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4月1日,政府會盡快將加薪建議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
追溯至今年4月1日
政府發言人表示,行政會議決定加薪幅度時,已充分考慮職方對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以及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所有相關因素,包括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變動、政府財政狀況及公務員士氣。
此外,公務員事務局又表示,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為4.75%,但個別薪點的金額須予訂明,包括總薪級表第34點為74515元;以及第35點為75265元。至於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其薪級表第20點、警員薪級表第36點,均為74390元;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1點,和警員薪級表第37點,則為751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