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表示法律界有責任在法治受不公平批評時挺身而出。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昨早在終審法院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社會大眾希望香港確實有法治,但要說服大眾香港是法治社會,必須說服他們按客觀而切實有據的因素,分析後作出結論,他期望具有資深大律師名銜的人士,日後會履行責任且承擔推進社會利益的義務,包括推廣法治及促進公眾對法治有恰當、不帶偏見的理解。
寄語新任資深大律師承擔義務
今次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人士,包括薛日華、孫靖乾、林欣琪和李律仁。馬道立致辭時表示,香港社會期望具有資深大律師名銜的人,會履行責任且承擔推進社會利益的義務,其中最不具爭議的一個方面是推廣法治及促進公眾對法治有恰當、不帶偏見的理解。但歸根究底,法治是指尊重人類尊嚴和努力成果的法律,透過獨立司法機關以貫徹法律的內容、精髓和精神的方式,予以執行。
法治受損法律界應挺身而出
馬道立指出,社會大眾希望香港確實有法治這點得到保證,他強調法治不應只流於言語,不可以只說有法治,然後期望聆聽者出於對你的敬重或愛戴而相信你的說法;要說服大眾,必須說服大家對問題加以分析,根據客觀和切實有據的因素作出結論,而法律界的所有成員均有責任促進公眾對法治有恰當的理解,以及當法治受到不公平的批評和受損時,挺身而出。
馬道立又列出6項法治的指標,包括法律制度具透明度,令市民大眾可知悉任何法庭程序,甚至法庭是根據哪些法律,及按何種法律精神,從而得出有效裁決或決定等,而法官的任命,是由獨立委員會作出,向法院提出訴訟的權利得以落實,並會常接觸業界及聽取大家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