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韋政府24日簽署法令,宣布不再允許美元等外幣流通,隻允許本國發行的債券貨幣在津境內使用。
這份由津巴布韋財政部長穆蘇利·恩庫貝簽署的法令顯示,所有外國貨幣從24日起不再是合法流通貨幣,津巴布韋法定貨幣為尚未發行的新津元。在新津元發行前,債券貨幣是唯一的流通貨幣,且與新津元等值。
法令顯示,目前在津境內銀行開設的美元等外彙賬戶不受影響,可以繼續取款、轉賬或向外國彙款。此外,向航空公司購買國際機票也可使用美元等外幣支付。
津巴布韋在2009年經曆惡性通貨膨脹後棄用了本國貨幣津元,轉為流通美元等外幣。由於經濟低迷和貿易收支惡化,外幣在津巴布韋長期麵臨供應短缺。為此,津央行於2016年11月開始發行與美元等值的債券貨幣,以保持市場流動性。
去年下半年以來,美元和債券貨幣的官方彙率與黑市彙率開始出現較大差距,導致物價大幅上漲。今年2月,津巴布韋央行開始通過市場手段調節美元與債券貨幣間的彙率,不再將兩者官方彙率鎖定在1比1。
津巴布韋總統姆南加古瓦近日表示,讓外幣退出流通、恢複本幣的時機已經成熟,津將在今年內或明年一季度推出新津元,以結束該國十年冇有本幣的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