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澳門居民已經可以在橫琴享受醫保(陸紹龍攝)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苑立報道: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在回復全國人大代表吳小麗等提出的《關於儘快出台並實施〈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建議》(第5860號)時透露,截至2019年3月,港澳台居民在廣東就業且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的人數已超過4.8萬人和5.6萬人,港澳台居民在粵就醫直接結算問題已列入探索議題。
已超5萬港澳台居民在粵買社保
廣東省政府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與內地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用人單位應依法為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港澳台籍職工與內地職工一視同仁,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在粵就讀的港澳台學生,也可享受內地學生同樣的政府補助和醫保待遇,以促進消除港澳台居民在粵就業的後顧之憂。
截至2019年3月,港澳台居民在粵就業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的分別達共48437人、56421人、46792人、40868人;在粵就讀的港澳台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共8702人。
港澳台居民醫保結算在探索
另悉,廣東已經研究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居民養老保險措施的意見(稿)》和《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台灣居民養老保險措施的意見(稿)》,正按程序報批。同時,正積極配合國家相關部委制定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開展調研並積極探索試點,如珠海市印發了《關於常住橫琴的澳門居民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自7月1日起,常住橫琴的澳門居民已經可享受珠海市的醫保待遇。
由於港澳台地區和大陸分屬不同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四地的醫保政策、政府負擔比例、結算制度及經辦服務等方面有較大差異,《社會保險法》也規定,在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對於港澳台居民在粵就醫費用直接結算報銷的問題,廣東省認為,需要港澳台政府部門、境外保險機構提出需求,通過多方簽訂協議授權等方式才能開展探索試點。廣東省將在國家部委統籌指導下,積極探索推動實現港澳台醫療保險資源對接共享、互認互通,切實保障港澳台灣居民在廣東就業人員社會保障方面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