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近日在報章撰文,就7月1日有人衝擊立法會一事,明言必須譴責非法及暴力行為,在法治之下是不可容忍,直言涉事者必須被追究,並應考慮判處具阻嚇性刑罰。他又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真誠道歉,應給她機會繼續服務社會。
衝擊立會場面醜陋
李國能在文章中批評,衝擊立法會的場面醜陋和令人震驚,在法治之下是不可容忍,涉事者必須被追究,並應考慮予阻嚇性刑罰。對於是否應該特赦,李國能指出,特赦做法與法治不符,又反駁雖然當年政府對貪污罪行予以部分特赦,但當時環境都與今天截然不同。
李國能又說,林鄭月娥下重要決定前,應鼓勵政府內部廣泛討論。他提出建議,出任公職者要時刻銘記,不要做家長式管治,而是人民公僕,應該謙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