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恩國嘆社會只談政治不談法律:公開張貼或犯妨擾罪

2019-07-12
来源:香港商报

 

  馬恩國表示,現時社會氛圍不健康,不少人只談政治不談法律,連串示威行動也令香港陷入混亂。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林駿強、馮仁樂、戴合聲報道: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人士不斷發起示威行動,甚至蔓延至各個社區。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慨嘆,現時社會氛圍不健康,不少人只談政治不談法律,連串示威行動也令香港陷入混亂。就近日全港各區出現貼滿反修例字眼紙張的所謂「連儂牆」,他直言此等行動或有觸犯《公眾地方妨擾罪》之嫌。馬恩國說,如果該處發生毆打他人的情況,雙方都會犯上刑事罪。對於日前九龍區遊行中,有女途人被示威者圍住及禁止離開,他指這些示威者有觸犯禁錮罪之嫌。

  連串示威令港陷混亂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昨日與傳媒聚會,談及香港近日因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風波。本身是大律師的他慨嘆,在現時的社會氛圍下,很多人討論事情只會談政治,不談法律。反修例的示威行動,除於金鐘出現外,後來更有包圍警察總部、衝擊立法會等情況,現時更蔓延至全港各區,近乎每星期都有示威行動。對於全港不斷有示威行動,他不諱言這令香港陷入混亂的狀況。

  有人前晚在油塘站外所謂連儂牆貼上警員的資料單張。私隱專員及有大律師明言是違法。

  近日全港各區如大埔、油塘等地,都出現所謂「連儂牆」,各個公眾地方都被貼滿反修例字句。被問及這是否違反法律,他說有關人士或許犯了《公眾地方妨擾罪》。據翻查該法例,如有人犯了該罪行,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500元或監禁3個月。前晚位於油塘港鐵站、當區商場「大本型」附近的「連儂牆」,一度出現數百人,支持及反對人士一度出現衝突。馬恩國直言,如果這些地方出現毆打他人的情況,這就涉及襲擊,涉事的雙方可能有觸犯刑事罪行之嫌。

  示威者圍女途人涉禁錮罪

  此外,早前反修例人士舉行的九龍區遊行,先在尖沙咀進行,後來有部分示威者佔據旺角道路,更有示威者包圍一位被他們懷疑是警員的女士,指她拍攝示威者照片,將她按住並禁止她離開,後來要警方介入才沒有發生不愉快事件。馬恩國直言,這些包圍他人的示威者,其實有觸犯禁錮罪之嫌。他說禁錮並非僅指將某人困在某一地方,只要刻意不讓該人離開就有可能觸犯該法例。他舉例,如果有超級市場的職員懷疑某人在店內偷竊,職員可以報警處理,讓警員調查事件,而職員不可強行不讓該人士離開;如果該人後來被證實沒犯偷竊,就可以反告超市職員犯了禁錮罪。

  有人於九龍灣連儂牆貼上警員資料。記者何家驊攝

  料短期內不提爭議議題

  馬恩國亦預料,香港經過今次修例事件後,特區政府在短期內未必會再提出具爭議性的議題,如《國歌法》、《基本法》23條等。他指出即使《國歌法》其實是法律問題,並且已獲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此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在現時的情況下總會被當成政治議題處理,再者該法例本身亦有一定程度的爭議。

  不法披露資料 私隱專員明言違例

  就有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日前被張貼在油塘站附近被人在公眾地方設置的「連儂牆」上,私隱專員昨日發表聲明回指出,任何人披露其他人士的個人資料時,無論該等資料是否從公共領域取得,都必須考慮收集和使用相關資料的手法是否合法和公平。若收集及披露個人資料以達欺凌、具煽動性和恫嚇的不法目的,那肯定是不合法、不公平及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原則或其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

  或可構成刑事罪行

  私隱專員再三強調,任何人都必須尊重他人個人資料私隱。類似的欺凌行為亦可能涉及其他民事和刑事的法律責任。任何人如違反《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原則,私隱專員可發出執行通知,指令違反的人士/機構採取補救措施。不遵守執行通知屬於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最高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2年。

圖:突發事故報料區Wing Cheung

  聲明提到,值得注意的是,違反《私隱條例》有可能構成刑事罪行。根據《私隱條例》第64條(1)條規定,任何人出於以下意圖披露取自該資料使用者的某資料當事人的任何個人資料,即屬犯罪,包括以獲取金錢上或其他財產上得益,不論是為了令該人或另一人受惠;或導致該資料當事人蒙受金錢上或其他財產上損失。

  暫未接獲涉連儂牆投訴

  此外,《私隱條例》第64(2)條亦規定,在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下,如任何人披露取自該資料使用者的某資料當事人的任何個人資料,而該項披露導致該資料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不論其意圖如何,該人亦屬犯罪。違反《私隱條例》第64條的規定,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

  截至昨日下午5時,公署未接獲有關警員個人資料被張貼於連儂牆的投訴。

  「連儂牆」惹多次衝突 2漢涉襲擊被捕

  有市民近日在多處自設「連儂牆」表達對反修例的意見,惟前晚至昨日凌晨分別於油塘及九龍灣發生與此相關的衝突事件,2人涉嫌襲擊被捕。其中一人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下周五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陳肇始:實地評估後跟進

  警方稱,迄今接獲5宗報案,包括4宗普通襲擊和1宗盜竊,全部是前晚在油塘站外發生,2名分別56和57歲的男子被捕。其中一人獲准保釋候查,本月下旬要向警方報到;另一人因事主表示不追究已獲釋。

  另外,九龍灣淘大花園凌晨有2名男子遇襲,一名46歲男子被捕。他已被檢控,等候提堂。據網上片段顯示,該名男子在淘大花園對面天橋底一幅「連儂牆」前,連續拳打另一名男子的臉部,遇襲男子一度倒地,再由其他人扶起。現場有目擊者多次勸阻,但涉案男子未有理會,又稱已經喝醉。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後,被問到食環署會否清理各區的「連儂牆」時稱,若收到有關環境衛生的投訴,食環署會實地視察及評估,再決定如何跟進。

  梁美芬籲勿擾社會安寧

  就「連儂牆」近日觸發市民之間多次衝突,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說,有關修例的爭議應該停止,在政府已作重大妥協後發生的社會紛爭,包括暴力攻擊立法會或群眾之間的衝突,都不願見到,她呼籲公眾不要仇警,亦不要擾亂社會安寧和當區居民,停止任何暴力行為。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就表示,香港是開放、自由、民主的地方,但反修例人士應該尊重地區居民意見,指政治不是與生活息息相關,可能有人不想聽到這些「雜訊」,又指任何暴力行為都要追究,但「年輕人不一定對,老人家亦不一定錯」。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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