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名涉暴動被告多數是學生 前一哥鄧竟成兒子當日執法遇襲

2019-08-01
来源:香港商报
數名涉暴動罪年輕被告黑衣出庭。
 
  【香港商報网訊】警方就7.28中西區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只準許民眾在遮打花園集會,惟仍有大批民眾上街演變成遊行,更因為有激進分子在中西區肆意堵路,引發警民衝突及激化成騷亂。警方在歷時5小時驅散行動中共拘捕49人,最終共有45人被落案起訴,年齡介乎16至40歲。案件昨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44人被控暴動罪,有1人被多控襲警罪,指他襲擊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兒子、總督察鄧智兆;另1名中文大學男生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當中大部分被告均為學生,亦有人任職教師、飛機師、護士等。其中一名女被告未有出庭,法庭已發出拘捕令,並撤銷其擔保。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指出,由於被告人數眾多,暫定案件均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但稍後或將案件轉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有被告男女為情侶即將結婚
 
被告湯偉雄(右)及杜依蘭(左)為情侶,同在中環經營健身室。 中通社
 
  昨日有一眾大律師代表各被告,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馬維騉、陳偉彥、石書銘、郭憬憲等。45名被告分為4案處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所有被告續準以1000元保釋外出,除工作性質獲豁免,所有其餘被告均不可離開香港,須住在報稱地址及遵守宵禁令。
 
  一眾被告中,24歲的陳子謀就讀中文大學,擁有香港身份證,但需要普通話翻譯,報稱住址為中文大學宿舍。控罪指,他於本年7月28日在信德中心地下管有一支伸縮棍。代表大狀指他每個周末都須到深圳兼職教琴,希望可獲準離港,但裁判官拒絕申請。
 
  另1男2女被告依次為38歲湯偉雄、41歲杜依蘭及16歲的李宛叡。控罪指3人於本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與其他人一同參與暴動。辯方透露,杜依蘭及湯偉雄兩人為情侶,並即將結婚,兩人同在中環經營健身室。
 
  22歲女被告缺席應訊被通緝
 
多名被告走出法院時以雨傘遮擋記者拍攝。記者 蔡啟文攝
 
  此外,24人,即8女16男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眾人於本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皇后街與其他人一同參與暴動。其中33歲被告莫卓煇,被多控一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時間在宜必思香港中上環酒店外襲擊總督察鄧智兆,即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第三子。據知,當時莫揮拳打向鄧的胸口。
 
  27歲任市場推廣分析員的被告陸映慧,透過代表大律師表示想到日本觀賞音樂會,申請一次性離港,惟其申請被拒;20歲任職髮型師的徐慶均,因下班時間較遲,申請將宵禁令推遲半小時生效獲批。
 
  22歲被告羅萬泳於保良局兒童之家任職福利工作,但由於須要上夜班,若要調更只能離職,因而反對宵禁令,最終裁判官準其豁免於上班日遵守宵禁令。
 
  最後處理的11男6女,共17名被告同被控暴動罪。控罪指眾人於本年7月28日在上環干諾道中及文華里交界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案中22歲報稱任文員的甄凱盈沒有到庭應訊,法庭遂對她發出拘捕令,並撤銷其擔保。
 
  30歲機師因工作獲批準離港
 
  另一被告為30歲的機師廖頌賢,他因工作性質,一個月有逾10日需要離港,希望法庭可批準其離港申請。法庭一度拒絕其申請,其後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再為他提出離港申請,指控方不反對廖因工作原因而離港。最終裁判官批其申請,但他須於每月18日向控方提交更表;在港須遵守宵禁令,逢周五到馬鞍山警署報到。
 
  21歲的被告李樹樺因就讀IT相關課程,晚上須隨時候命到不同區域出勤,同樣獲批在工作日子豁免宵禁令。
 
  較早時間仍然留院的被告中大學生崔耀明約於12時到庭,他同意以1000元保釋金外出候訊,並願意遵守其他同類如宵禁令、不可離港等保釋條件。若8月到中大宿舍居住會通知警方。
 
  

       法院外狂徒圍警車追打

一批示威者在東區法院外的太安街包圍及破壞警車。
 
  記者戴合聲報道:首批因為參與反修例示威演變為騷亂而被控暴動罪的44人,昨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院外一度有數百名支持者到場聲援及示威。至下午各被告陸續離開法庭後,有激進者竟一度包圍並追打一輛到場的警方小巴,警車車頭部分防暴圍網被打至飛脫。最後小巴慶幸駛離現場,未有進一步衝突。
 
  車頭防暴圍網飛脫
 
  於昨日上午,法院外聚集了逾百名聲援的示威人士,由於人數眾多,部分人士站出法院對出的太安街,也有人席地而坐,影響來回行車線交通。直至下午2時許,一輛警察小巴駛經法院外時,突然遭一批激進者包圍,有人用雨傘及樹枝敲打車頭,警車車頭左邊防暴圍網飛脫。
 
  警方小巴被包圍期間,曾經有其他市民嘗試勸阻。車內警員亦舉起手機拍攝車窗外情況,同時通報上級,最後警車倒駛至愛信道調頭離開,事件中無人受傷。
 
[责任编辑:李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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