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星島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晚上(6日)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警方表示,5名休班警晚上在鴨寮街排檔外發現形跡可疑男子,搜查時發現10支18厘米長、外形似電筒的「雷射槍」(激光笔),因此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該男子。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總督察周學賢表示,晚上(6日)7時20分,5名休班O記探員經過深水埗鴨寮街近北河街位置時,見到一名男子離開上址排檔,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截停搜查。在表露警員身份後,該男子一言不發嘗試離開,被探員截停,並在其手持的膠袋中,搜到10支18厘米長、外形似電筒的「雷射槍」。
探員隨即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該男子,而該男子表示身體不適,已送往明愛醫院接受治療。對於為何購買「雷射槍」被視為是攻擊性武器,周學賢指,法例對攻擊性武器有不同演繹,除了物品本身可作攻擊性用途,即使物品本身並非用作攻擊性用途,但被人用作攻擊其他人,有關物品亦可歸類為攻擊性武器。
周學賢稱,近日在多次示威行動中,有示威者用「雷射槍」照向警員,令到有警員身體不適及受傷;加上涉案男子在被警方截停時的反應,探員當時有合理懷疑,因而作出拘捕。
【小资料】轻易烤熟肉切割木材 高危激光笔1秒射盲眼
事件中方仲贤胶袋里装的,浸大学生会称是「观星笔」,警方称是「雷射枪」。无论是「观星笔」还是「雷射枪」,其实质都是「激光」类的物品,只不过是在功率上存在差别。
之前有港媒调查发现,在深水埗鸭寮街不少店铺中,均可轻易购得功率高达5000毫瓦至10000毫瓦、足以射盲眼的激光笔,最少500元便有交易。店家亦直言「高功率慨激光笔近日好畅销,我哋都就嚟无货」。
记者买来两支激光笔交专家测试,发现威力吓人,激光温度高达摄氏167度,轻易烧穿7层黑卡纸及2毫米胶板,连鱼眼及连皮五花腩肉亦轻易烤熟烧焦。眼科医生警告,若被这类激光笔直射眼睛,一秒可致盲。
现时香港市面有售的激光笔,可射出蓝光、红光及绿光,多数用于教学用途或户外夜间观星,功率在20毫瓦以下,但近日热卖的5000毫瓦激光笔的功率则是前者的250倍,据知主要用于工业用途,可切割木材及岩石,流出市面潜藏风险。
报道指,深水埗鸭寮街多间店铺都有出售5000毫瓦至6000毫瓦的激光笔,有店铺将激光笔放于门口当眼处,更推介有美容用途,可以“脱痣”。
在测试中,若将高功率的激光笔照射胶袋,胶袋不消三秒就已可被射穿,并传出烧焦味,不用十秒亦可射爆一个放置在一米远的气球。
前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系工程师卢觉强指出,「人的眼角膜比气球更脆弱,一照到不需要一秒已经可以变盲。我们用作教学用途的激光笔,只需要1毫瓦。」高功率的激光笔若被不法分子用作违法用途,后果将不堪设想。
不当使用激光笔 命中与否均属犯法
有执业大律师更警告,利用激光笔有目的地滋扰他人,或向远方目标人士照射,无论命中与否,都将干犯刑事罪行。高功率激光笔若用作伤人的媒介,或令目标人士皮肤灼伤或眼睛受损害,将可以被控伤人罪名,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三年。
而即使激光笔没有射中目标,但目标人士只要证实有人有目的地向某一目标发射激光,涉案人士都有可能干犯袭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