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示威男女涉暴動刑毀罪提堂

2019-08-08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警方於近月來示威行動中拘捕148人,昨有8男女分別被控阻差辦公、刑事損壞、甚至是暴動等罪,除仍須留院觀察的1男1女被告外,6人分別被押解往九龍城、觀塘及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其中在涉嫌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管有大批利器的地產經紀;以及被控暴動罪、疑在龍翔道衝擊警方防線的包裝設計師,昨日同被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提訊,2人均獲准保釋候訊,但須遵守宵禁令,兩案同於10月2日在觀塘法院再訊。

  設計師拾催淚彈掟警控暴動罪

  被控暴動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的32歲被告李澤霖,任職產品包裝設計師。控方案情指,當日凌晨3時許,警方準備在正德街清場,被告與其他人企圖衝破警方防線,除了向警方投擲頭盔及揮動雨傘外,又將警方投擲的催淚彈擲回。

  控罪指他於本年8月5日在黃大仙龍翔道,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另一罪則指,他於同日同地須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文件的人,而未能在身穿制服的警務人員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控方表示警方需時作進一步調查,不反對被告保釋外出。被告准以5000元現金擔保外出候訊,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可離港。他亦須遵守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令,每周3天到葵芳警署報到。

  地產經紀撕毀口供紙藏武器

  另一案38歲被告蘇廣達,報稱任利嘉閣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地產經紀。據知當晚警方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截查被告,從其袋中搜出不同利器,於是將其拘捕;另被告疑在警署撕毀口供紙,現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損毀兩罪。

  控罪指他於本年8月5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地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黑色咭片刀、一把銀色多用途刀、一把剪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另一罪則指,他於翌日在秀茂坪警署接見室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察的5張會面記錄。

  控方表示需時化驗被告家中檢取的氣槍、3部在現場搜獲的電話,申請將案押後至10月2日再訊。控方透露警方亦在被告家中檢取其他涉案證物,據知該些證物為頭盔、磚頭、袋口刀、鎖匙刀、萬用刀等。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外出候訊,須住在報住地址,不可離港,每周2天到觀塘警署報到,須遵守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7時半的宵禁令,以及不可出現在案發宿舍100米範圍內。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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