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榮豐聯合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殷劍波,被指去年3月委託富商香港融匯資本有限公司行政總裁紀曉波作擔保人,並向財務公司高息借下2億元,惟至今只還2000萬元,該財務公司遂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兩富商合共逾1.9億萬元尾數連利息。
据最新消息,原告中新金財務在今日(9日)已終止向紀曉波的訴訟,紀曉波亦無須向對方賠償訟費(no order as to costs)。而對於殷劍波的入稟則並無撤回。另外,消息人士指,紀曉波已解除了擔保人身分。
中新金財務指無依約還貸款
原告中新金財務有限公司,兩被告分別是殷劍波和紀曉波。翻查資料,首被告殷劍波為上市公司榮豐聯合控股有限公司的創辦人、主席兼執行董事;次被告紀曉波不但是融匯資本行政總裁,而且是博華太平洋公司的大股東崔麗杰之子,他與未婚妻台灣女星吳佩慈育有3名子女。
入稟狀透露,殷去年3月22日,以年息百分之十二向原告借入2億元,並答應分別在6個月後和3個月後償還本金和利息,當時紀同意作殷的擔保人。惟截至去年11月,殷只償還本金的十分之一,即2000萬元,並承認自己違反合約。
入稟狀續指,今年3月原告又與殷更新合約,殷承諾同月25日會連本帶利歸還債項,並調高年利息至百分之十七,但最終新合約亦淪為「空頭支票」。本金連利息至今已滾存至超過1.96億元。紀曉波去年3月同意作本借貸的擔保人,故與殷雙雙被追討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