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 資料圖
【香港商报网訊】被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上周四(1日)在火炭因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爆炸品而被警方拘捕,他被扣留43小時後獲准保釋,警方將罪名更改為「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並須於9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
警方於8月1日搜查火炭一個懷疑為反修例示威者的物資倉庫,拘捕7男1女,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被捕人士當中包括陳浩天,案件現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據悉,8名被捕人士已全部獲警方保釋外出,並須於9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全部人暫未被落案起訴。
陳浩天表示,被警方扣查約43小時,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以及9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他指,被扣查期間沒有遭警方不禮貌或暴力對待。
他表示,被警方押到水泉澳邨搜屋時,警方聲稱指他涉嫌「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並無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而保釋紙上只寫上保釋條件,並未提及涉嫌干犯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