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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铭是香港反对派老牌政客。长期以来,他打着“为香港争取人权民主”的幌子,充当的却是西方反华势力的代理人,破坏“一国两制”、推动“港独”发酵。在这次“反修例”事件中,他与西方反华势力内外勾结,策划、煽动、蛊惑极端分子暴力乱港,以期达到夺取香港管治权的险恶政治目的。李柱铭毫无民族尊严,其卖港卖国的累累恶行,势必逃不过正义的审判。
挟洋自重、反中乱港,是李柱铭最为人鄙视的标签。翻看历史,祖籍广东的他却心甘情愿做洋奴,阻扰香港回归、反对基本法、挑战“一国两制”、敌视祖国的恶劣言行不可胜数,可谓“一以贯之”。
早在香港回归前,他积极配合港英当局的政策部署,同时试图将香港问题国际化,乞求外国势力干预。1988年,他在窜访美国时公开声称:“如果香港继续做100年英国殖民地,我想很多人认为是最好的”;1990年他为美国国会“献策”:美国应当迅速就港人的政治意愿,制定一套特定的政策等等;1996年窜美期间,他又宣称,向美国争取把香港问题国际化……对于曾公开表示“敢于当殖民主义的走狗”的李柱铭来说,出卖香港利益、出卖国家利益如同家常便饭,毫无违和感。
香港回归祖国后,李柱铭曾任特区立法会议员,而在实际言行中屡屡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纵容“港独”,不遗余力地攻击中央政府,处心积虑地抹黑中国。他长期与美国等政界右翼分子保持密切联系,协助西方势力插手香港事务、干预中国内政;他频繁组团前往英美等国家,唱衰香港、唱衰“一国两制”,乞求西方国家在香港法治和人权等问题上向中国施压,以致隔三岔五就到外国“告洋状”成为人们对李柱铭的深刻印象。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举国上下欢欣振奋,而李柱铭却投书《华尔街日报》,给中国举办奥运会捣乱添堵,其洋奴思想之根深蒂固,“反中乱港”执念之阴魂不散,可见一斑。
作为香港反对派“教父”级人物,李柱铭利用“政治影响”和资深大律师的身份,常年一直在西方势力面前担当“引路人、黑中介”的角色,物色、培植和挖掘了多名“反中乱港”分子,其中就包括非法“占中”的首要策划者戴耀廷和此次“反修例”事件的重要幕后黑手黎智英。李柱铭称得上是香港的“乱源”、“动乱制造者”。
在此次修例风波中,李柱铭充当了策划者、煽动者、组织者的角色,自始至终极尽破坏抹黑之能事。一方面,他窜访美、加、英等国,呼吁西方干预香港事务,请求美国迫使“香港特区政府撤回条例修订”;一方面,与黎智英联手,利用黎智英控制的媒体大肆发布造谣文章,以偷换概念、歪曲解读等肮脏手法,公开抹黑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煽动蛊惑民众与特区政府和警方进行暴力对抗。身为法律人,李柱铭公然教唆犯法,破坏香港的法治基础,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置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于不顾,其丑恶行径无耻至极。
尤为讽刺的是,一直以“英国御用大律师”身份自居的李柱铭,却连最基本的逻辑都无法自洽。实际上,最早提出希望香港特区政府和内地谈移交逃犯协议以及刑事司法互助安排的,正是他自己。早在1998年,时任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的李柱铭就曾正式提出“逃犯危害香港安宁”,动议特区政府安排内地与香港可移交罪犯。20多年后他却突然玩“变脸”,其出尔反尔、指鹿为马的“政棍”行径,不仅违背了作为法律人的基本职业操守,更折射出“反中乱港”的险恶用心。
修例风波发生以来,李柱铭口口声声“愿意为民主付出绝对代价”,但在街头暴乱事件中,他一面蛊惑香港学生和社会青年参与暴动,一面却不让自己后代沾染任何“街头政治”污渍,“两面人”的算计和考量展现得淋漓尽致。处心积虑地让年轻人充当棋子、炮灰,自己却当“缩头乌龟”,吃“后生仔人血馒头”以谋求私利,如此虚伪、狡诈、自私,令人齿冷!
大量事实告诉我们,李柱铭怙恶不悛、劣迹斑斑,是搞乱香港的祸首之一,是西方反华势力在香港的代理人。泱泱中华,岂容小人兴风作浪。多行不义必自毙!李柱铭之流必将难逃正义的审判,必将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