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例行記者會上播放暴徒向防暴隊列陣掟汽油彈片段,火光熊熊。 記者 蔡啟文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反修例暴力浪潮仍持續,警方昨午在例行記者會表示,截至昨日,共有883名人士被捕,當中包括15名16歲以下未成年人士,年齡介乎12至15歲;136人已被落案檢控。警方嚴重譴責近日的暴力衝突日見升級,更在記者會上播出暴徒向警員及警車掟汽油彈的片段,見到汽油彈的威力驚人。
7.1衝擊立會再拉3人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前晚有人包圍及衝擊深水埗警署,警方分別拘捕一名19歲男子及19歲女子。男子涉嫌襲警、外出時懷疑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女則涉嫌非法集結。案件交由深水埗重案組跟進。至於近月的多宗暴力事件,警方近日再拘捕11男2女,年齡介乎19至40歲,他們分別涉及近期不同衝突,包括6月9日遊行、6月12日金鐘非法集結、7月1日衝擊立法會、8月11日尖沙咀警署附近非法集結及8月13日機場衝突等。
據悉,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早採取行動,拘捕3名男子,至今立法會衝擊事件共拘捕4人。
警方指,3名被捕人包括一名20歲姓黃男子,涉嫌「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2名19歲姓羅及29歲姓周男子,涉嫌「串謀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3人仍被扣留調查。
警方由6月至今,已拘捕883人,當中136人被落案檢控,並有205名警務人員於行動中受傷。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稱,6月份至今,警方共拘捕15名16歲以下未成年人士,年齡介乎12至15歲。他指出,不會將少年與成年羈留人士一起處理,會以兒童之家等地方作羈留之用。
強調無出現延誤送院個案
就8月11日銅鑼灣及尖沙咀衝突中,有54名被捕人士被帶到新屋嶺拘留,其中31人送院,6人骨折。江永祥解釋,因8.11衝突被捕人數眾多,考慮到各區警署及拘留室使用量,才選擇地方較大的新屋嶺拘留所,並強調全部被捕人士傷勢是在拘捕過程所致,並非在拘留所內受傷。
他說,6人是於拘捕期間激烈反抗受傷,其中1人即時送院,其他5人則在送入新屋嶺羈留期間送院。他重申,被捕人士是否即時送院,是依靠現場評估及考慮保安問題等,認為當中沒有出現延誤送院個案。
就網上流傳有指新屋嶺被捕人士於會見律師時受阻,江永祥解釋,警方做法是會向羈留人士發出通知書,解釋被捕人士權利,再詢問是否需要律師,但因為被捕人數眾多、地方有限,警方考慮過時間上安排,部分被捕人士亦不介意以小組形式會見律師,當中不存在刻意留難。被捕人士需要錄取警誡口供時,警方必定會等有律師陪同下進行,54名被捕者中,僅得18人於沒有律師陪同下錄口供。
澄清女被捕者脫衣搜身指控不實
就有一名女被捕者早前投訴在羈留期間被命令脫光衣服搜身,支援科女警司戚夏瑜強調,警方已就相關指控翻查搜查女警員的記事冊及閉路電視片段等,顯示女警當時無要求女事主完全脫去內衣、沒有用任何物品拍打她,或要求她蹲下起身等,搜查時間約4分鐘,並不是坊間所指的15至30分鐘;而走廊的閉路電視片段反映,並沒有10多名警員在搜身室外等候女事主。戚透露,警方暫時未收到相關的投訴,若女事主有不滿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進行全面公平公開調查。
她強調,警方只會在有充分理據時,才要求被捕者脫去內衣,如有需要時,會以最低武力完成搜查,並一定會由同一性別的警員搜查及監督,過程中房間鎖上及有門鎖。
斥新屋嶺性侵是抹黑警方
就羈留人士被全脫內衣搜查次數,今年6月整體共有20次,1月至6月底合共154次,當中142宗與危險藥物有關,12宗為其他罪行,戚夏瑜又說,去年全年則有305宗完全脫去內衣搜身,當中293宗涉及危險藥物罪行。警方會按季度將搜身數據提交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並上載網頁供公眾參閱。
她又澄清,網上流傳有警員在新屋嶺性侵犯女被捕人士,是嚴重失實指控,是抹黑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