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上周六的暴力衝突中,多人被捕,其中一名33歲男子被控一項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審理,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期間獲准保釋外出。
裁判官批准被告以5000元現金保釋,並須遵守晚上12時至6時的宵禁令、居住於報稱地址、不得離港、逢星期五早上6至9時到青衣警署報到,以及須於24小時內交出旅遊證件等命令。
報稱文員的鍾日祺被控於8月31日在太子港鐵站月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彈弓及48粒螺絲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