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男子今早提堂。圖:星島
【香港商报網訊】據央視網報道,香港警方於7日發佈消息稱,就8月24日發生在九龍灣及9月1日發生在東湧的示威活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經深入調查後,於9月6日凌晨一時在粉嶺拘捕一名22歲姓黃本地男子,涉嫌「參與暴動」「刑事毀壞」「串謀侮辱國旗」「串謀縱火」「縱火」「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藏有仿製槍械」。警方於該男子住所內繳獲一支伸縮警棍及一把懷疑仿製槍械。
該名被捕男子被暫控「刑事毀壞」「串謀侮辱國旗」「串謀縱火」及「縱火」共四項罪名,案件於9月7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今日(7日)拒絕該被告保釋,認為案件嚴重,被告有機會不依期歸柙,本案仍有其他在逃人士,而證據亦強而有力。案件押後至11月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需還柙候訊。
黃姓男子是一名太陽板技術員,被控於2019年9月1日,在東湧游泳池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康文署的旗桿金屬蓋、旗桿繩及閉路電視鏡頭,並與兩名不知名人士串謀公開並故意以焚燒方式侮辱國旗。他另被控於同日在東湧游泳池附近範圍,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些橫幅、雜物及水馬圍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