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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网訊】被形容為「新世代漢奸」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違反保釋條件,昨早在機場出境時被捕。他今早在東區法院提訊,主任裁判官錢禮在庭上澄清及更改保釋文件,黃之鋒獲准在今日至本月23日出境德國及美國,23日返港,其餘保釋條件不變,黃之鋒須簽署新的保釋文件。
控辯雙方在庭上就保釋文件出錯致歉,控方指原本的保釋條件指出,黃之鋒獲准本月12日至23日出境德國及美國,因此他昨日離境時在機場被警方以違反保釋條件為由拘捕。辯方亦就未有看清楚保釋條款致歉。
黃之鋒的律師指,黃於昨早在機場離境時,被警方以「違反保釋條件」為由拘捕及扣留。他相信事件並非刻意針對本人,事件顯然只屬行政程序問題,但對警方仍然決意將他通宵扣留,認為極度不合理。
黃之鋒涉嫌參與6月21日圍堵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外出,除了特定時間能出國參與活動外,不能離港,亦須遵守宵禁令,每星期兩次到所屬警署報到,並且不得踏入警察總部一帶。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
消息稱,黃之鋒早前獲裁判官批准於昨日至22日到德國柏林發表演說後,再到美國紐約接受雜誌訪問。但由於法庭文件上就黃之鋒離境日期有誤,裁判官寫了9月12日,故當黃之鋒昨早離境時即遭截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