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駱晓亦 摄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駱晓亦報道: 香港警方在9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上周五至9日凌晨,警方共拘捕157人 ,包括125位男士和32位女士,年齡14至63歲,涉刑事毀壞、襲警、非法集結、違反禁制令等。
警方表示,過去三日共使用催泪彈31份,橡膠子彈19份,布袋彈32份及海綿彈1份,共有12名警員受傷,大部分是在拘捕過程中受傷。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介紹,示威者近日越來越暴力,破壞多個地鐵站及攻擊警署,有激進的示威者用攻擊性及致命武器攻擊警員,包括圍堵警務人員、投擲硬物,并有人意圖搶槍等,因此警方必須與在場所有人保持適當安全距離。
謝振中又指,警方執行任務中,有採訪工作者包圍警方和被拘捕人士,零距離采訪,這種情況非常危險。更有別有用心的人穿反光背心冒充記者為嫌犯做掩護,攻擊警員,對此,謝振中表示警方在現場未必能對真假記者做出即時辯認,警方在適當時會作出適當措施,確保安全,奉勸所有人在警方執法時切勿貼近警員。
在回應能否統一發放記者證及如何分辨記者身份時,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警方在現場執法時,并非因為一個人的身份、職業及政見等條件作出執法,而是要看有否扔汽油彈、衝擊警方防線及打人等違法行為,而作出執法與否。警方希望在不影響行動效率下,盡量協助專業及正式的記者採訪。
在回應對于眼部受傷的女子,警方是否取得法庭手令索取醫療報告時,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根據警隊條例第50章(7)拿到法庭手令,可以取得相關資料用于協助和偵查案件。李警司感謝醫管局把一些醫療報告交給警方,目前相關資料正在審視中。李警司亦確認受傷女子此前有發律師信表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