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評論員 趙燕玲
砸立法會、砸港鐵、砸路燈,激進示威者暴力手段不斷升級,甚至無差別攻擊市民,全港似乎已無什麼東西是他們不敢打、不敢砸的了,目無法治,猖狂至極。就連象徵國家形象的國旗亦淪為被他們隨意踐踏燒毀的施暴對象,一次又一次侮辱損害國旗,不僅令香港形象被損,亦令國家形象蒙羞。
剛過去的兩天,部分激進示威者一如以往上街「搞事破壞」,除了繼續攻擊警方、攻擊各種公共設施,他們還故意攻擊侮辱國旗。在周六的「屯門公園再光復」行動中,他們將政府機構懸掛的五星紅旗拆下並用火燒毀;在周日的沙田,他們甚至故意將一面五星紅旗帶到新城市廣場內用黑色噴漆塗污,然後一圈人排隊一個接一個上前踩踏國旗,隨後又將國旗扔進垃圾桶倒入河流,極盡羞辱。這些人對待國旗不僅沒有一絲尊重和愛護,反而歡呼雀躍,自詡勇敢無畏。如此荒唐無知、野蠻幼稚的行為不僅令廣大市民感到憤怒和悲哀,亦會讓香港被世界所恥笑。
這批侮辱損害國旗的人或許沾沾自喜又可以吸引關注焦點,顯示自己的「抗爭精神」,然而結果恰恰相反,任何對國旗的羞辱只會招致更多市民的憤怒與厭惡,甚至會引起全世界的反感。因為國旗是一個國家形象尊嚴的象徵,尊重敬重國旗是世界範圍內,所有具有公民意識、文明意識的現代人都應該懂的道理和禮儀,任何場所內,遇到奏國歌、升國旗,都應該保持端莊禮儀,即使對其他國家的國旗和國歌,也應表現出尊重。香港一直以文明與秩序受世界稱讚,但是這批無知野蠻的示威者羞辱國旗的行徑只會拖累香港城市形象飽受玷污。
極端狹隘,偏激仇恨已經令部分示威者喪失理智,連串暴力行為已經暴露出他們目無法治、毫無道德文明底線的真面目。試想,如果他們還保留一絲理智與道德,怎會踩踏燒毀國旗、怎會破壞墳墓和烈士紀念碑?因此,全港市民都要一齊譴責和抵制他們的野蠻暴力行徑,不能再讓類似事件發生。
現場畫面所見絕大部分侮辱國旗者都是年輕人和學生,這正反映了香港關於國家觀念和國家認同教育的失敗,全體教育界不得不進行反思和改善。但當務之急是,香港法治必須彰顯應有的權威與公正。本港《國旗及國徽條例》已列明,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損毀、塗畫、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3年。
暴徒屢次以各種方式侮辱國旗的行為顯然已經觸犯法律條例,但至今卻仍未見有一人依法受到起訴或懲罰,執法滯後或予以姑息,無異於縱容這些違法犯罪者日益猖狂、大膽,暴力違法行為勢必經久難息。
每個個體都需要維護作為人的尊嚴,國家尊嚴亦同樣需要維護,這體現在我們對於國旗、國歌和國徽的愛護及尊重。每一位市民都有責任守護好國旗,警方和法庭亦應當及時依法懲處故意損毀侮辱國旗的行為,絕不能讓此等惡劣行徑再在香港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