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昨指出, 警員開槍合法合理。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暴徒於國慶日肆意破壞、襲擊警察,有警員在生命受威脅下被迫向暴徒開槍,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昨日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上明確指出,警員生死懸於一線,他只有一個選擇,就是開槍,做法「合法合理」。他又強調,警員受到暴徒嚴重施襲,除自身生命受到威脅外,同時又要提防被搶槍,如不果斷行動,後果將不堪設想。
圖片證暴徒持致命武器
對於有人在開槍事件後不久即提出質疑及發表聲明,批評警方開槍不必要及誣衊警方是「行刑式開槍」,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出:「請問無受過任何專業槍械訓練的人,基於什麼理據及專業知識判斷警方有錯?」狠批指責警方開槍的人是否將施襲者及警員的性命價值劃一看待:「到底係邊個用雙重標準量度人的性命?」
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透過開槍現場片段及圖片就事件作詳細解釋。記者馮俊文攝
在記者會上,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透過開槍現場拍得多段片段及圖片,就開槍事件作出非常詳細解釋。他指出,當時警方在荃灣大河道執行職務,受到大批示威者襲擊,包括掟磚及以不同的致命武器追打,有拿着大型盾牌防暴警員在後退期間跌倒「離群」,即遭十多名暴徒按在地上以鐵錘、士巴拿、鐵通、尖物等攻擊頭部。趕到救援警員眼見有同袍生命受到威脅,即舉槍戒備。在處理過程中,該警員亦受到生命危險,所以決定向施襲暴徒開槍,在開槍後,並無以槍械處理其他人。
他強調,在短時間內,警員面對暴力選擇很有限。開槍後遠處亦有人以汽油彈擲向警員意圖傷害,情況可能令整組警員生命受到威脅。正因如此,警方需要確保現場安全後才能對傷者施救,在確認現場安全後,警方立即對該名傷者作基本急救。
荃灣開槍案現場圖片顯示,多名暴徒持士巴拿(上圖)及鐵鎚(下圖)等,向倒地的警員瘋狂襲擊。網上截圖
共30警員受傷5人仍留醫
汪威遜坦言:「每個人嘅生命都咁寶貴,每個人都有屋企人,法律上保障每一個人,但針對違法行為,執法是警員職務,警方不會因為危險而怯懦。」他重申,使用武力無法解決問題,呼籲所有人停止使用武力,令香港回歸平靜。
鄧炳強補充說,警員生死懸於一線,他只有一個選擇,就是開槍,做法「合法合理」。警員要用最快方式制止,而當時亦沒有時間、沒有機會向天開槍。他又指,警員開槍制服歹徒,是要向最有效「最大面積」開槍,以制止即時的威脅,指引與外國一樣。對於距離問題,鄧炳強稱,開槍距離並非選擇,當距離太近,如果不開槍,警員生命會受很大危機。
國慶日警方共開了6發實彈,鄧炳強強調:「絕對不是警方對開實彈開綠燈。」重申警方對開槍的政策及準則一直存在,當警員生命受到威脅,可以使用適當的武力。過去暴力衝突證明,暴徒使用的武力明顯不斷升級。
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
鄧炳強又說,對前日發生的破壞及襲擊事件感到心痛、心情沉重,並形容一連串事件是悲劇。他又指,前日行動中共有30名警員受傷,有5人仍在留醫。警方在9月30日及10月1日共搗破48個處所,拘捕44男7女,並檢獲製造汽油彈材料及用作放火的物品。
警反詰批評者持雙重標準
汪威遜補充,警員開每一槍都要負責,需要有效及有目的,既要打中對方,又要避免打到無辜市民;而打手或腳則有可能打中他人,在無可選擇下,就要打中「最大面積」,即包括全個身軀。他強調,不是要「攞命」,而是要制停威脅。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出,在發生開槍事件後,有不少人士、團體急不及待地提出質疑及發聲明,批評警方開槍不必要,誣衊警方「行刑式開槍」。他反問:「請問無受過任何專業槍械訓練的人,基於什麼理據及專業知識判斷警方有錯?」警方對任何人受傷非常痛心,但施襲者毫不留情用鐵錘、鐵枝及重型士巴拿擊打警員,甚至用削尖行山杖插警,有否顧及警員性命?批評警開槍的人又是否將施襲者及警員的性命價值劃一看待?「到底係邊個用雙重標準量度人的性命?」
另外,警方公布,國慶日的平暴行動共拘捕269人,發射約1400發催淚彈、約900發橡膠彈、約190布袋彈及約230海綿彈,並出動水炮車,及有4宗開槍事件,共發6槍。
醫管局表示,截至昨晚7時半,10.1大型公眾活動有123人送院,已沒有傷者危殆,仍然有5人情況嚴重,其中1男2女留醫律敦治醫院、1男留醫伊利沙伯醫院、1男留醫明愛醫院,穩定或滿意有25男10女,63男20女則已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