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嘉豪被控暴動罪再度提堂應訊。
【香港商報网訊】6·12反修例遊行演變成大型衝突,事隔4個月再有1人被起訴,昨連同較早前被控暴動的男子分兩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均毋須答辯,獲准保釋候訊。
涉襲警被告續獲保釋
被告莊浩峰(25歲),任職閉路電視技術員,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指他於6月12日在香港軍器廠街與駱克道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高級督察余天生。
他獲准以原有條件,即現金500元繼續保釋。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進一步法律指示。
據悉,當日莊身穿黑衣,手持一個眼罩、面罩及噴漆,被一名便衣督察從後搭肩膀截查,惟莊轉身並一拳打向他的頸部,其後稱是自然反應。據知該便衣督察有向莊表明警員身份。
救生員涉暴動罪須遵宵禁令
另一方面,首名因6.12被控暴動的冼嘉豪(21歲),任職救生員,同時被控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他獲准繼續以現金1000元保釋,期間須遵守宵禁令、不得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一帶範圍及不得離開香港。裁判官在考慮他的工作需要後,批准將宵禁令時間更改為午夜12時時至早上6時。
控罪指,他被控於同日在立法會公眾入口1S外參與暴動,並在該處分別抗拒兩名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