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認為《禁止蒙面規例》對市民權利的干擾極為有限。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禁止蒙面規例》實施逾一周,社會陸續有回響,不少市民擔心誤墮法網。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發表網誌,解釋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是希望透過新規例有效減少暴力行為並協助警方調查和執法,盡快令社會恢復治安和安寧。她又說,市民仍可在不蒙面的情況下,自由參加合法的公眾活動,不會損害市民言論與和平集會自由,而市民被要求移除口罩時,只要核實身份後就可以立即戴回,對市民權利的干擾是極為有限。
對市民權利干擾極為有限
文章解釋新規例只是禁止在非法集結或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集會蒙面,可阻止暴力人士在掩飾身份的情況下犯罪並逍遙法外。而授權警務人員在公眾地方要求市民移除蒙面物品以核實身份,亦有助警方的調查和執法。
鄭若驊在文中強調,政府在制訂新規例時,已充分顧及《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內的人權保障,包括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和私生活的權利,但這些權利並非絕對,而是可以施加限制,不過有關限制亦會考慮相稱性的原則,在社會利益及對個人權利的限制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她重申,市民仍可在不蒙面的情況下,自由參加合法的公眾活動,不會損害市民言論與和平集會自由,而市民被要求移除口罩時,只要核實身份後就可以立即戴回,對市民權利的干擾是極為有限,且與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的目的相稱。而在除了在規例訂明的情況下不可使用蒙面物品外,市民在其他情況下仍可戴上口罩,日常生活所受的影響不大。
李家超:減低參與者感染
文章續指出,對於外界有意見指政府的做法是繞過立法會而進行立法,這並不正確,因為規例是根據《緊急法》所制訂,是一項附屬法例,會按規定提交予立法會省覽,包括通過決議提出修訂規例,故並非繞過立法會而進行立法。文章最後希望《禁止蒙面規例》能夠幫助阻止暴力蔓延,讓香港盡快回復正常,亦呼籲市民能夠理解並支持政府的工作。
另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表示,在考慮推行《禁止蒙面規例》時,已經預想到示威者短期內會有反對聲音,但當局參考了外國經驗,認為新規例長遠有助減少犯罪行為,亦能夠協助警方更有效搜集證據。他說,現時很多參與襲擊和破壞的人士都是蒙面,根據犯罪學或人群心理學,當群眾有一個共同標記,例如蒙面,參與者會比較容易受感染或煽動,失去個人角色,一同參與犯法行為,政府期望透過《禁止蒙面規例》令香港回復和平理性的局面。
倘無視因果對警隊不公平
被問到立法會有權修訂和廢止《禁止蒙面規例》時,李家超說,香港崇尚法治,會尊重立法會審議法例的工作和權利,最重要是依法辦事。李家超又被問到,警員是否有需要在施放催淚彈的衝突現場,要求記者除下防毒面罩,他表示要視乎當時的實際情況,希望大家互相尊重和體諒,假如記者在執行職務時將記者證明確展示,就可以加快釐清的程序。他認為社會上有人只針對警隊執法,而忽視暴徒的行為,是無視因果關係,對警隊不公平。
對於警隊是否成為整個事件的磨心,李家超說,香港的問題不是靠警隊執法能解決,但警隊必須制止暴力,認為政治問題要靠整個社會一同解決,而政府是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