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藏攻擊性武器及刑毀警車提堂。
【香港商報网訊】《禁蒙面法》生效後首個周日(13日),多區出現非法遊行後爆發暴動。旺角至深水埗一帶大批示威者集結,有警員懷疑被踢跌倒地後,被示威者企圖搶奪警槍;亦有警車懷疑被磚頭擲毀。警方事後起訴其中4名被捕男子刑事毀壞、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4人聯同另外2名涉嫌翌日在旺角警署外參與縱火的男子,包括1名越南籍16歲中二男生,共分4案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
6名被告毋須答辯,嚴舜儀法官分別押後案件至11月10日和23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其中一名報稱土木工程師的被告仍然留院,暫交由警方看管,另有一名男裝修工人報稱頭部受傷後至今不獲就醫,須就診後今日再度應訊。
嚴官僅批准其中1名中六學生以現金3000元擔保,下令他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到警署報到1次及須出席未來所有補習堂,其餘3名被告須還柙看管。
2人涉藏武器及毀壞警車
首3案發生於上周日,1名18歲中六學生林浩軒和26歲裝修工人羅偉洛,被控與本月13日分別在福華街至欽州街管有1把瑞士軍刀和鐵通,及在旺角亞皆老街損毀一輛警車。另外1名30歲裝修工人謝信誠和24歲土木工程師甘維邦被控同日在旺角雅蘭中心外觸犯4項控罪,包括意圖搶劫而襲擊警員W,管有一支伸縮警棍等等。
有關企圖搶警槍一案,根據控方案情,警員W周日執勤期間被示威者踢跌,謝信誠立即衝上前意圖搶奪W的警槍,並襲擊他的頭部;甘維邦稍後亦上前,以伸縮警棍毆打事主的腿。惟辯方認為指控薄弱,因為驗傷後事主頭部並沒有受傷,反而胸口和腿部有傷勢。
2男掟汽油彈控企圖縱火
至於翌日的縱火案,1名越南籍16歲中二學生黃姓男童和1名20歲男裝修工人林小雄,懷疑在向旺角警署後閘投擲疑似汽油彈,被控企圖縱火罪,因為警方在黃的寓所內再搜出3枚懷疑與現場涉案同款的汽油彈,黃再被加控一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