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檢測含黃曲霉毒素 15款乾香料驗出致癌物

2019-10-16
来源:香港商报

 

  譚鳳儀期望當局密切留意其他地方對香料中霉菌毒素含量的規管及更新,檢討是否需要更改現行法例的規管。記者何加祺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何加祺報道:不少人在煮食時會加添香料,令菜餚更有香味及色澤。消委會測試了44款乾香料樣本,發現有15款樣本檢出含有對人體有害的黃曲霉毒素,可能增加患癌的風險及影響胎兒發育,當中2款檢出的總含量更超過本港法例每公斤含15微克的上限,已交由食物安全中心跟進。另有四成樣本檢出有害的赭曲霉毒素A,當中4款超出歐盟標準上限,其中一款更超出歐盟法例要求2倍。消委會促請生產商盡快降低產品中黃曲霉毒素的含量,確保食物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

  2款豆蔻黃曲霉毒素超標

  消委會早前測試市面上44款乾香料樣本,結果發現有15款樣本檢出黃曲霉毒素。其中2款肉豆蔻樣本檢出的總含量分別達每公斤17.7微克及17.5微克,超過香港法例每公斤含15微克的上限,消委會已轉交食安中心跟進。

圖:星島

  4款樣本總含量超歐盟上限

  若參考較嚴謹的歐盟法例,這類香料的黃曲霉毒素總含量的可容許最高濃度訂定為每公斤10微克。在測試中,有4款樣本檢出的總含量超出歐盟最高濃度的上限,由每公斤14.4微克至17.78微克。根據國際癌症研究機構,黃曲霉毒素有機會透過胎盤影響胎兒。

  在測試中,發現所有含黃曲霉毒素的樣本均檢出黃曲霉毒素B1,其中6款超過歐盟標準,分別檢出每公斤7.7微克至14.6微克的含量,包括3款辣椒屬香料及3款肉豆蔻樣本,最高超過歐盟法例要求近2倍。消委會促請生產商盡快降低產品中黃曲霉毒素的含量,以確保食物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

圖:星島

  18款樣本驗出赭曲霉毒素A

  另外,測試又發現有18款樣本驗出赭曲霉毒素A,當中2款辣椒屬香料樣本及2款肉豆蔻樣本超出歐盟上限;國際癌症研究機構亦將此列為可能令人類患癌的物質。

  世衛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訂出,赭曲霉毒素A的暫定每周可容忍攝入量為每公斤體重100納克。若以是次檢出的最高含量肉豆蔻樣本(每公斤45微克)計算,一個體重60公斤的成人,暫定每周可容忍攝入量為6微克,長時間持續每周進食約4分3包肉豆蔻(133克)便會超標。

  留意香料有否發霉或變色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表示,雖然在正常膳食下,香料的食用分量較低,對身體健康產生影響的風險不高,但由於香料發現霉菌毒素的比率頗高,故期望當局密切留意食品法典委員會及其他地方就香料中霉菌毒素含量的規管及更新,檢討是否需要更改現行法例的規管。

  他們又提醒消費者在煮食及選購香料時,應細心查看產品包裝是否完整,香料表面有沒有發霉、異樣、變色或異味;開封後的香料應密封存放於清涼乾爽的地方,避免暴曬或受潮,亦應遠離煮食加熱的爐灶,並盡快食用完畢。

  手機無線充電器整體效能一般

  消委會測試了15款手機無線充電器,發現具無線充電標準Qi認證樣本的價格普遍較高,但部分的充電速度及充電效率反而不及Qi兼容的樣本,當中有13款的充電時間,都明顯較原廠充電器長,充電效率最低只達原廠充電器的五成半,整體表現僅屬一般。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選用無線充電器前,應先確認智能裝置是否支援,及可支援輸入功率。

资料图

  產品有Qi認證效能未必高

  消委會早前測試了15款無線充電器,樣本中聲稱的最高輸出功率均為10瓦特或以下,每次只可為1部智能手機充電,當中有9款具Qi認證,售價由190元至548元不等,其中4款附有電源供應器。而6款Qi兼容的樣本,售價相對便宜由90元至199元,全部須額外購置USB電源供應器方能使用。

  測試項目包括充電速度、使用方便程度及省電表現,結果顯示,兩類樣本的整體表現平平,最高同樣只獲3.5分,當中包括最昂貴具Qi認證的樣本,與最便宜的Qi兼容樣本,證明產品有否獲得Qi認證與其效能沒有必然關係。

  充電速度懸殊較原廠有線慢

  雖然大部分樣本標示的最高輸出功率相近,但充電速度相當懸殊。比較2款智能手機充滿電的時間,需時最短和最長的都是Qi兼容樣本,最短需時約157至158分鐘、最長則需約281至331分鐘,充電速度相差近八成及逾1倍。若以原廠有線充電器為該2款手機充電,只須不足2小時及3小時便能完成;相比之下,近七成無線充電器樣本需3小時或以上,表現遜色。

  網購退貨成功率不足五成

  都市人生活忙碌,不少人喜歡網購,以節省時間。消委會早前實試9個網上購物平台,發現雖然平台聲稱提供退貨及退款保障,但能成功申請的比例不足五成;又發現平台的客戶服務質素參差、退貨期不一、部分的退貨手續繁複,消費者往往須自行承擔高昂運費和匯率差額。消委會呼籲市民每次網購前均應先了解退貨安排,細閱條款細則;亦冀業界應提升服務質素及資訊透明度,為消費者提供切實和簡單可行的網上購物保障。

资料图

  3平台退貨須支付運費

  消委會於今年8月至9月期間,向9個購物平台實試54次交易,每次以港幣600元購買1至10件服飾、化妝品、家品及食品等貨品,每個平台分別交易6次。在收貨後,職員要求退貨及退款共47次,以檢視各購物平台在建立訂單、送貨、退貨及退款的安排是否完善,以及客戶服務的質素。

  結果發現,在47次退貨、退款的要求中,只有23次成功,比例不足五成。又指,雖然各平台或均接受退貨申請,惟3個平台不會為本地消費者安排寄回貨品服務或須由消費者支付運費。在確認退貨申請後,消費者須自行包裝貨品、尋找速遞服務商、填寫清關資料,追討過程十分繁複。

  退貨期差異大7天至90天

  當消費者因貨不對辦要求退貨,全部平台都會提供相應安排,甚或全數退款,但各平台的退貨期限差異頗大,由收取貨品後的7天至90天不等;如退貨原因為貨品損毀或聲稱不符,仍有3個須由消費者自行承擔運費。而有5個聲稱不須任何理由均可退貨的平台中,亦有3個要求由消費者支付運費。

  測試又發現,即使已確認訂單,選購的貨品仍有有機會被購物平台單方面刪除。在54次實試中錄得7次相關記錄,分別來自3個平台。訂單中的部分貨品,或因缺貨或在沒有特定理由的情況下被取消。當中2個平台均以外幣收費,若訂單在消費者付款後才取消,即使最終獲得退款,消費者亦可能要承受貨幣匯率變動的損失。

  籲網購前先了解退貨安排

  消委會呼籲市民每次網購前均應先了解退貨安排,細閱條款細則。又敦促業界提升服務質素,提高資訊透明度,為消費者提供切實和簡單可行的網上購物保障。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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