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
繼香港後,由倫敦到加泰羅尼亞,都出現了示威浪潮,甚至有「香港抗爭模式」輸出世界之議。的確,示威者試圖癱瘓鐵路、機場,以至與警方進行街頭巷戰等等,手法都跟香港非常相似。問題是,其他地方的示威者,能夠好好效法香港嗎?
西方果斷鐵腕執法
首先,西方警隊不似港警「仁慈」,會採取果斷、嚴正、鐵腕的執法行動,這已是一個極大不同。
倫敦今輪抗爭由環保組織「反抗滅絕Extinction Rebellion(EX)」帶頭,自10月7日周一起在全球各地發動示威,示威者會堵塞道路、圍堵公共設施,其中倫敦是重災區;截至16日的短短十天時間裏,倫敦警方已拘捕了超過1600人。反觀香港,示威者的違法暴力程度,肯定遠超倫敦一方,惟警方過去近四個月,拘捕人數亦僅僅與英警相若。
至於加泰羅尼亞方面,尋求脫離西班牙的「加獨」蒙面分子,亦會在街頭縱火,向警方投擲物品。有見及此,當地警方不消數天,已出動了催淚彈、以至橡膠子彈,有示威者更遭射爆眼睛,短短4天內共有200人被捕。香港方面呢?那名爆眼女士則至今尚未出來作證,而過去兩次港警槍擊事件,都是基於有人生命受威脅及可能被搶槍的危急情況下才開槍。
可以看到,無論是執法拘捕的人數,抑或是執法時所採武力,上述的西方民主國家都比港警有過之、無不及。
無假新聞造謠抹黑
此外,為了阻止亂局惡化,英國警方既引用法例禁止示威者集會,西班牙法院還關閉了示威幕後推手「民主海嘯(Democratic Tsunami)」的網頁。饒是如此,國際輿論及各地領袖,又會批評這是有違民主、自由等嗎?
事實上,在輿論戰方面,香港情況亦與別不同。首先,上述兩個地方的執法行動,便沒遭受什麼強烈非議--畢竟,誰又質疑警方採取必要手段合法地維持治安?再加上,當地亦無什麼造謠抹黑警方的「假新聞」,尤其是不會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一口咬定警方做過什麼不適切之舉。單就文宣而言,今時今日只剩政治海報、已沒什麼自由發言的連儂牆、連儂隧道、連儂天橋之類,也沒見在歐洲各地肆虐。
西方警方的果斷、嚴正、鐵腕執法,帶來一個非常重大的效果,正是阻嚇了違法暴力抗爭的蔓延,毋讓違法暴力分子不斷滋長。簡言之,就是發揮了極之重要的防微杜漸作用。
話說回來,港警未能有效執法,某程度是由於示威者人數太多,又會透過「be water」等策略逃避刑責,過去多月來警員實在疲於奔命。但無論如何,這也變相令暴徒日益猖狂、變本加厲,以至發展到今日難以收科、罪難責眾之窘。
始終,每一次政治運動,示威者均必然覺得自己理念崇高,都必然認同自己符合公義。試問,倫敦的環保人士,理念不崇高嗎?尤其是他們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人類下一代、為了其他生物、為了整個地球的福祉。不過,這不等於示威者可以無視法律,可以進行「公民抗命」或「違法達義」。始終,難道不能「合法達義」、「依法達義」?這條路徑真箇百分百不可行、不無效嗎?
香港應引入國際執法模式
也莫講,「違法達義」亦恐是「違法『違』義」。就似有EX成員堵塞鐵路,便遭其他倫敦市民阻止,甚至「私了」--當然,他們的「私了」沒有令人頭破血流,不是無法無天、毫無底線,甚至連基本的人性、良心都忘卻。
說到底,「香港抗爭模式」輸出世界,乃是一個偽命題;真正要考量的,乃「國際執法模式」如何引入香港。好像《禁蒙面法》,就是香港與國際接軌、有利維持良好治安的做法。另外,香港市民亦應似倫敦市民一樣,向違法暴力的暴徒說不,並一起捍衛香港的安定繁榮。
任何訴求皆可斟酌,但唯一肯定的是,沒有地方會向違法暴力的暴徒跪低,國際如是,香港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