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擬授權澳管轄 橫琴口岸部分區域

2019-10-2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昨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草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啟用之日起,在決定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對該區域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

  二是對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管轄的區域作概要表述,包括:橫琴岸澳方岸區,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分(橋墩除外),以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上述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啟用。有關區域具體啟用日期以及具體坐標和面積由國務院確定。

  三是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的使用權,租賃期限自有關區域啟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賃期限屆滿,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以續期。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鄧中華當日在作說明時說,由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的區域位於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其法律實施管轄需要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為此,根據廣東省、澳門特別行政區兩地政府的建議,港澳辦會同有關單位起草了草案。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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