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巴士刺客」去年聲稱不滿九巴「飛站」,於4小時內連環插針報復洩憤,致兩名乘客受傷,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有意圖而企圖傷人罪和兩項刑事毀壞罪,成首宗罪成的巴士插針傷人案。法官決定先為他索取背景、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押後至11月12日判刑。
不滿「巴士成日飛站」
案情指,事發當日下午約4時許至7時半,報稱無業的被告莫湛深先後登上4輛由青衣往尖沙咀、油麻地往沙田、沙田禾輋往新城市廣場、沙田往青衣的巴士,並於其中兩輛41A及48X的巴士上層座位放置涉案縫紉針,兩名乘客遭刺傷後求醫,發現大腿或臀部有表面刺傷,但沒有流血。
警方接報調查後,前往莫位於青衣的寓所進行拘捕及蒐證,共檢獲7根3.5至5.5厘米的縫紉針。他於警誡下承認「啲巴士成日飛站,咁我咪落針拮啲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