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今早接陳同佳出獄。记者 冯俊文 摄
涉在台灣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的疑犯陳同佳,今早就其洗黑錢罪刑滿出獄,他表示,願意為自己的衝動及錯事自首,回台受審和服刑。一直勸喻陳赴台自首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接受《環球時報》專訪,否認陳是「被自首」,管強調,他經常探監,不只是陳同佳,包括陳的家人,相信對自首都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思考。
《環球時報》昨日專訪管浩鳴,他詳細講述了陳同佳同意自首的經過。管浩鳴稱,他與陳同佳接觸了約6個月,每星期往探監一次。當他知道陳涉嫌指在台灣殺害懷孕女友潘曉穎一事時,已想去看陳,因死者與陳都是聖公會不同學校的學生,「我只是想做一些事情,能夠讓死者得到安息、生者重新做人」。
管浩鳴憶述,第一次接觸時,陳給他的印象是「沒有想過要逃避這些事」。對於去台灣自首,一開始陳就想過,但拿不定主意,畢竟他對台灣的生活、當地司法程式和監獄等各方面情況都不太了解。為此,管去了台灣,也請了台灣律師,後來陳父也去了台灣見律師,管又再請台灣律師到香港跟陳同佳接觸。大約一個多月前,陳終於答應去台灣自首並請管安排。
對於台灣當局一直在說陳同佳是「被自首」,管浩鳴直言,「沒可能的」,強調不只是陳同佳,包括他的家人,相信都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思考。他認為,陳還年輕,他們都希望他有好的認罪態度,希望台灣當局、法官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我也一直鼓勵他(陳)說,不這樣你是抬不起頭來做人的,很可惜現在弄成這個樣子」。
對於一些台灣政客質疑香港沒有死刑,而台灣有死刑,管浩鳴認為,台灣好像在嚇唬他不要回去一樣。「按照我們聽到的台灣律師的法律意見,陳同佳如果有好的認罪態度,應該不會被判死刑」。他指,台灣本身也在鬧廢除死刑,所以不是極端殘酷或者釀成很多人命的話,一般來說不存在死刑的可能性。而台灣律師也跟陳說了,10年以上的徒刑是肯定的,他對此表示接受。
管浩鳴稱,陳同佳得知被台灣當局或拒絕入境,覺得很無奈,肯定不太開心,陳因有一件想達成的目標沒有實現而低落,再加上台當局「法務部長」和「內政部長」說的那些話,對陳的心情肯定有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