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全國十大勞動者文學好書榜”評選活動啟動

2019-10-28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大力發展勞動者文學事業,充分發揮文學價值引導、精神引領、審美啟迪等重要作用,推動勞動者文學事業從高原邁上高峰,2019年第二屆“全國十大勞動者文學好書榜”評選活动近日正式启动,本次活动以“時代文學典范引領”为主题,征书活动已经开始,11月30日将在深圳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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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是由深圳市寶安區宣傳文化體育發展專項資金資助的公益性文化活動,指導單位為廣東省文學院,主辦單位為深圳市讀書月組委會、深圳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深圳出版集團有限公司,承辦單位為海天出版社、深圳書城寶安城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勞動者文學(寶安)創作孵化中心。 

  評委團包括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著名作家葉辛、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詩歌委員會主任、著名作家葉延濱,《中國作家》雜志前主編、著名作家王山、《中國作家》雜志主編、著名作家程紹武,中國作家協會主席團委員、《作品》雜志社社長、著名作家楊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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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设三类獎項:1、第二屆“全國十大勞動者文學好書榜”(獎勵10本書);2、第二屆“全國十大勞動者文學好書優秀出版社”(表彰2家出版社);3、第二屆“最受網民喜愛的全國勞動者文學好書”(獎章5本書)。

  参选作品的要求包括:年度好書榜的參選作品必須導向正確,內容健康,追求真善美,弘揚正能量;參選作品須是2017年到2019年在中國大陸出版發行的文學書籍。已進入首屆好書榜榜單的圖書不在本次參選作品的范圍之內;年度好書榜作品在參選作品中評選;參選作品應無版權之爭,因版權問題引起的糾紛和損失,由推薦單位和申報個人負責;縣級以上(含縣級)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作家協會、報社、雜志社(含內刊)、出版社以及民間文藝社團,均可推薦作品;作者本人也可以推薦自己的作品。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為11月10日。具体征集程序为:推薦單位或個人須填寫加蓋公章的“參評作品推薦表”、“版權責任書”(個人推薦無須加蓋公章,但須本人簽名),並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個人推薦)、營業執照複印件須加蓋公章(單位推薦)、參評圖書10本,上述所有材料須提供電子版和紙質版。

  表格下載請打開以下鏈接收入提取碼下載:pan.baidu.com/share/init,提取碼:n8ra,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ba_szldzwx@163.com

  紙質版材料一式兩份寄至如下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中心路89號深圳書城寶安城客服中心(不接受快遞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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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選流程包含參評資格審核(11月10日-15日),由評選辦公室對參評作品進行審核,凡不符合出版導向與參評條件的參評作品不予推薦;初評作品(11月15日-18日),由評選辦公室聘請知名文學評論家、行內專家組成評委會對作品進行嚴格評審;終評作品(11月29日),由評選辦公室聘請知名文學評論家、行內專家組成評委會對作品進行嚴格評審。

  11月30日下午14:30,在深圳書城寶安城華夏星光影院舉行頒獎典禮,將邀請一批國內文學界大咖以及獲獎者出席頒獎典禮。同時在重點文學報刊以及主流網絡媒體公布獲獎名單。由人民日報(人民網)、今日頭條、新華網、央視網、央廣網、中國網、文藝報(中國作家網)、中國文聯在線、鳳凰新聞等50家紙質和網絡媒體进行媒体支持。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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