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福建計劃長者生津今起申請

2019-11-0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社會福利署昨日宣布,將於明年1月1日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行長者生活津貼(包括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並由今日起接受申請,以便長者有充足的時間提交申請。
 
  65至69歲須經濟審查
 
  社署發言人表示,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出長者生活津貼,是讓65歲或以上、選擇移居廣東或福建並符合申請資格(見附表)的香港長者毋須每年回港,亦可領取現時每月2675元的普通額或每月3585元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津貼金額會每年根據既定機制調整。
 
  現行該兩個計劃下適用於65至69歲申請人並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會由明年1月1日起被長者生活津貼取代。屆時,該兩個計劃下繼續設有毋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適用於70歲或以上申請人。
 
  發言人續說︰「該兩個計劃下推行長者生活津貼的首年(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署會作出單次特別安排,讓已移居廣東或福建並符合所有其他申請資格,但未能符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1年規定的長者,無須先回港居住1年,亦能受惠於該兩個計劃。這些申請人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在廣東(只適用於『廣東計劃』)/福建(只適用於『福建計劃』)連續居住最少1年(在該年內有56天的寬限期),並提交有關省份的住址證明文件(如租單、電費單等)。」
 
 
  70歲或以上可申高齡津貼
 
  這項為期1年的單次特別安排亦在同時期適用兩個計劃下的高齡津貼,70歲或以上已移居廣東或福建的香港長者如不申領長者生活津貼,亦可考慮透過這安排申領高齡津貼。
 
  長者如有意申請該兩個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可填妥申請表,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及兩張近照,寄回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10-2111室社會保障辦事處。社署收到申請表後,會邀請申請人親身到辦事處會面及完成申請手續。
 
  有興趣透過單次特別安排申請該兩個計劃下的高齡津貼的長者,亦可由即日起向社署提出申請。社署會在單次特別安排開始實施當天(即明年1月1日)起處理有關申請。
 
[责任编辑:李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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