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一名消防員涉嫌參與周日(10日)的旺角暴動,身攜汽油彈等武器被截獲,期間更疑襲警。他被控襲擊警務人員、抗拒警務人員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另外一名文員亦涉嫌同日在旺角藏武器,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2宗案件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由於2名被告仍然留醫,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等候被告出院,期間2名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33歲被告方志雄,報稱消防員。控罪指他於11月10日,在旺角山東街近西洋菜南街交界,襲擊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署理警長X;在上址管有攻擊性武器,即4支汽油彈、一支鐵筆、一個鐵鎚及一把摺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另一宗案件被告為25歲男子李日,報稱文員。他被控於11月10日,在旺角上海街與弼街交界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支伸縮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