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公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將於明年初推出。發展局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公布計劃細節。據介紹,先導計劃將設有3年申請時限,預計最快4至6年後有新的房屋土地供應,獲批申請涉及的私人土地上限為150公頃,每個項目要提供至少5萬平方米新增樓面面積,以及至少額外1000個房屋單位,當中至少七成要撥出作為公營房屋或首置項目,政府有權決定從發展商分拆出來的土地如何發展。
新增樓面七成作公屋或首置盤
文件表示,為增加潛在房屋供應,先導計劃將設有3年時限接受申請,獲批申請涉及私人土地總數上限為150公頃。發展局建議每個項目須提供不少於5萬平方米新增總樓面面積及最少額外1000個房屋單位(以每單位50平方米計)。而透過先導計劃新增的總樓面面積,當中不少於七成撥出作政府屬意的公營房屋或「首置」類別,且新增的總樓面面積須以平整土地方式撥予政府,該土地須由發展商或土地擁有人從私人用地中分拆出來,用地餘下部分則可留作私營房屋發展。
發展局表示,申請人須在建議中提及支援建議規模的公私營房屋發展,以及所需的基建類型及成本,並提交所需評估結果佐證,當中涉發展規模帶來額外的人口、支援房屋發展的基建包括改善道路工程及渠務設施等。計劃亦要涉及政府、機構或社區配套設施的提供,以應付新增人口產生的需要。申請人將負責整合申請涉及私人土地業權,不論該地塊屬公營或私營房屋發展;倘需動用毗連地段的政府土地,政府可按既定做法以換地方式提供有關政府土地。至於涉被收回或清理土地上的佔用人,包括寮屋住戶則會根據現行安排獲賠償。
顧問組審視申請成員特首委任
此外,先導計劃將成立專責的顧問小組,職責包括向政府提出先導計劃運作的意見並給予可改善建議,以及根據計劃公布的特點及中央小組就每宗申請作分析、評估能否接納。顧問小組將由行政長官委任,並由非官方人士組成,初步建議不多於10人(包括主席)組成,並涵蓋來自法律、房屋、發展相關(例如規劃、測量、工程、建築)、環境、社會服務及金融界別等多界別內具公信力及非官方人士。發展局將向相關持份者簡介擬議先導計劃及聽取意見,以敲定最後建議,並尋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目標為2020年年初推出計劃以供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