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臺11項監督措施保障國資國企綜改試驗

2019-12-04
来源:香港商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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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報訊】記者 常亮 報道:記者昨日獲悉,為充分發揮監督工作服務大局、推動和保障改革的作用,深圳市國資委出臺《關於加強監督為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提供堅強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保深圳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的先行示範作用。
 
  《意見》提出,監督工作要在改革中更好地堅持黨的領導、以市場為導向、綜合施策、先行先試,遵循市場化、法制化、國際化、證券化改革路徑,深化監督體制機制、創新監督方法、嚴管與容錯並舉,確保綜合改革順利實施。《意見》從政治、紀律、作風和鼓勵擔當等四方面提出11項措施,加強監督,為綜改提供保障。
 
  《意見》強調國資國企一以貫之堅持和加強黨對國企的領導,一以貫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深度融合。突出巡察的政治屬性,將市屬國企貫徹執行綜改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市國資委黨委巡察範圍,針對綜改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實時開展專項巡察。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健全企業監督體系支持改革,整合監督資源,完善以黨內監督為主導的紀檢監察、監事會、財務總監、內部審計、內控、風控協同聯動「六位一體」監督體系。強化精準監督,重點關注綜改試驗中的「關鍵人」和「關鍵事」,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深化運用警示教育,督促案發單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通過建立智慧監督平臺、藉助政府審計力量、落實向人大報告制度等措施,為加強監督、服務改革提供支持。
 
  《意見》指出要堅決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大力整治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嚴肅查處在改革過程中的「四風」行為,督促企業積極推進工作人員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等方面的改革,遏制不良風氣的發生。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國企幹部隊伍,把好選人用人政治關、廉潔關,完善監督隊伍自身建設,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堅決防止「燈下黑」。
 
  《意見》提出要鼓勵擔當作為,嚴懲誣告陷害行為,開展跟蹤回訪工作,幫助受處理幹部放下包袱,積極工作。把握政策界限,強化請示報告運用制度,準確運用「三個區分開來」,嚴肅查處改革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確保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堅持嚴管厚愛,準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把握違紀違法證據定量標準,又充分考慮違紀情節、認錯態度、群眾口碑等變量因素,做到寬嚴有度、剛柔相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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