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申請終院上訴許可再遭拒 官:有咩好拗啫

2019-12-12
来源:香港商报网

  吳文遠再到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圖:星島

  【香港商报网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在社交媒體,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被廉政公署調查,去年被裁定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立,判囚4個月。吳文遠在本年6月不服定罪和刑期上訴但遭駁回,今日再到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遭法官拒絕批出。

  張慧玲法官指,本案只涉事實裁定,完全不涉及重大及具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故拒絕批出其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張官指:「有咩好拗啫?」,「有咩法律觀點啫?無!」,「你留返去終審法院講啦好無,你唔會說服到我」。

  張官更斥吳文遠自上訴被駁回後「拖得就拖」,故現只批准吳以原有條件再保釋一個月,建議吳如要向終審法院上訴便需加快步伐,否則便需繼續坐監完成服刑。

  吳文遠在開庭前在庭外指自己舉報高官貪污,但反過來自己由「原告變被告」,其他「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的人士只是被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其四個月監禁的刑期更是有史以來最重。吳指他無論如何都會上訴到底,而他在獲准保釋前已就此案完成部分服刑,相信剩餘刑期是31日,無論結果如何亦已做好心理準備。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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