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徐豔瓊 通訊員司新宣報道:記者26日從深圳市司法局獲悉,中國社科院、中國社科院科研局、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社科文獻出版社近日在北京發布了《中國營商環境與民營企業家評價調查報告》。
該報告基於民營企業家對目前營商環境的主觀評價,從政務環境、市場經營環境、社會環境、法治環境、開放環境五個方面對全國34個主要城市的營商環境進行了評估。評估結果顯示,深圳法治環境指數得分81.49,位居全國第一。深圳營商環境綜合評分位列全國第二。
營商環境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發展的重要軟實力,而法治是其前提和基礎。2019年2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進一步強調,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深圳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推進對標國際標準、體現中國特色、符合深圳發展定位的法治建設。自1992年深圳取得經濟特區立法權至今,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法規229項(現行有效 168 項),深圳市政府共制定規章 319 項(現行有效164項),初步建立了適應開放型經濟的法律制度體系,為打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奠定了堅實基礎。
建設廉潔高效的法治政府
一流的營商環境離不開一流的法治政府,深圳法治政府建設一直走在全國前列。自2013年廣東省政府依法行政考評啟動以來,深圳連續 5 年被評為優秀等名次。2017年至2018年,深圳市兩度獲評 「全國法治政府建設典範城市」榮譽。在中國政法大學組織的 2018 年度中國法治政府評估中,深圳市位列 100 個參與評估城市第一名。
建立完備的司法體系。深圳積極建立形成類別齊全、國內領先、公平正義的完備司法體系,依法保障各類主體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市場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提供最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
建立完備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圳積極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建設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逐步形成覆蓋全市、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努力打造法律服務樞紐城市,為法治社會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創新非訴訟爭議解決機制
深圳積極推動糾紛化解關口前移,充分調動仲裁、律師等專業力量參與糾紛調處,提高專業服務質量水平。推動形成了全面推進國際化建設的國際仲裁院、聯動港澳的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全國率先探索「國際商事調解+法律查明」的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等一批高水準、國際化的非訴訟爭議解決機構,為各類爭議提供更加豐富快捷的多元化解決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