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韩国国会议长宣布法案通过。(纽西斯通讯社)
【香港商报网讯】昨天(30日),韩国国会召开全体会议,在第一大在野党自由韩国党缺席的情况下,以160票赞成、14票反对、3票弃权的投票结果,表决通过其余五大党派协商机制提交的《关于设立高层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法案》(以下简称“法案”)。
这意味着,今后对韩国政府高层公职人员的调查,将独立出来,由专门的调查处负责,等于变相剥夺了韩国检察机关的特权。
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预计,高层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以下简称“调查处”)有望明年7月揭牌。
30日,法案通过后,在野党自由韩国党占领国会抗议。(纽西斯通讯社)
《韩民族日报》称,检方垄断公诉权的格局,时隔65年被打破了。
韩国实行“检警一体化”原则,检察官领导警察,指挥侦查,其侦查权涉及到全部侦查领域,被称为“刑事犯罪侦查之王”。而且,检察官被赋予近乎独占的公诉权,可独立地行使检察权,个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并在起诉书上签署检察官个人的姓名。
韩国检察机关权力过大,一直以来被诟病。文在寅从竞选时开始,就主张对检察机关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设立专打“大老虎”的独立反腐部门,就是他的头号承诺。而如今法案获得通过,意味着可以从制度上制衡垄断公诉权的检察机关。
据《首尔经济》报道,30日,投票结果一经公布,韩国总统府青瓦台立即给予高度评价,称之为“历史性一刻”。
在投票之前,文在寅也难掩对法案通过的期待,他说,“我们已经到了检察体制改革的最后阶段”。
自由韩国党则对投票结果极为不满,指责新成立的反腐部门,将成为如同“纳粹秘密警察”一样的怪物。
文在寅大力推动设立的反腐部门,究竟有哪些权力?
据《朝鲜日报》报道,法案规定,调查处的调查对象,包括总统、国会议员、大法院长及大法官、宪法法院长及宪法法官、国务总理及国务总理秘书室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政务公务员、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政务公务员、法官及检察官、高层警官。
若检警机关发现高级公职人员的犯罪嫌疑,需要向调查处通报,并遵从调查处的指示,决定是否开展下一步的调查。在重复调查方面,调查处也享有优先权。
调查处有40名特别调查官,其一把手即调查处处长,由推荐委员会推荐产生。而推荐委员会,则由法务部长、法院行政处次长、大韩律师协会会长、2名在野党人士和2名执政党人士等7人组成。
此外,法案还明文规定总统和总统府不得干预调查处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