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搜村屋檢获疑似烈性炸藥 拘捕3名女子

2020-01-17
来源:香港商报

 

疑犯押返河霸村寓所搜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警方調查旺角水喉通土製炸彈案再有新進展,繼日前在粉嶺坪輋河壩村揭發懷疑爆炸品實驗室及拘捕1名青年後,相信涉案村屋仍有收藏爆炸品,昨日重案組押解疑犯連同警犬隊等到場搜證,最終在村屋外農田掘出約100克懷疑烈性炸藥製成品。警方指出,如成功製成炸彈,可造成極大人命傷亡。行動中,疑犯的母親、妻子及外傭被拘捕。警方指出,暴徒近日暴力急速升級,情況令人震驚及憂心,並予以最嚴厲的譴責。

  警犬找出埋在農田炸藥

  昨日中午12時許,警方拉大隊再到粉嶺坪輋河壩村涉案村屋搜查,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聯同重點搜查隊、警犬隊和快速應變部隊,押解被捕29歲男子到場協助搜證。期間警犬在村屋外農田搜索,最終挖開一處泥土,在不足1呎深下發現1包懷疑烈性炸藥的黃色粉狀物,疑是爆炸品實驗室的製成品。爆炸品處理課到場檢走。稍後將村屋內3名女子拘捕,分別是57歲、47歲及27歲。據悉,她們為被捕29歲男子的母親、妻子及外傭,涉嫌串謀製造爆炸品。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聯同重點搜查隊、警犬隊和快速應變部隊到河霸村涉案村屋搜查。記者區天海攝

  到場指揮調查的爆炸品處理課李展超警司表示,經檢定後,發現該包黃色粉狀物體內有容器碎片,重約100克,初步檢驗相信是烈性炸藥製成品,炸藥的威力及有效程度有待進一步評估,會送往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

  與其他炸彈案炸藥不同

  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陳天柱高級警司表示,日前在旺角住宅單位檢獲水喉通土製炸彈,及搗破懷疑是製造爆炸品實驗室的河壩村村屋共拘捕10人,相信同屬1個隱蔽的「勇武」組織成員。

  據透露,警方在村屋對出的農田地徹底搜查後檢獲的懷疑爆炸品,相信是日前在實驗室檢獲的化學物品作為原材料所製成。炸藥以膠袋包起埋在泥中,泥土挖掘的痕迹簇新。至於埋在泥中的原因,相信是為避過警方的搜索。檢獲的炸藥與近期其他炸彈案件所用的炸藥不同,是否與旺角水喉通土製炸彈有無關連則有待調查。陳表示,現場已徹底搜索完畢,炸藥原材料的來源有待調查。

  檢獲的懷疑烈性炸藥。圖片警方提供

  估計炸藥是用作襲擊警員

  陳天柱續稱,估計炸藥會用於大型公眾活動,意圖襲擊警務人員,或襲擊警務人員的設施。如成功製成炸彈,可造成極大的人命傷亡。對於暴徒近日暴力急速升級,由掟磚、彈叉、汽油彈、真槍和土製炸彈,到日前找到烈性炸藥,情況令人震驚及憂心,警方對暴徒行為予以最嚴厲的譴責。陳強調,警方會繼續調查,將組織成員全部拘捕。

  此外,案中1名在旺角被捕的姓黃(21歲)男子,已被暫控2項管有爆炸品罪,昨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水喉通土製炸彈案 男補習導師提堂

  在警方破獲水喉通炸彈案中被捕的一名補習導師,涉嫌藏有水喉通炸彈及火柴頭等爆炸品,面對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昨午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4月6日,期間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由於案情嚴重,父親任紀律部隊的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還柙候訊。

  申保釋被拒押後12周再訊

  年僅21歲的被告黃棨騫,被控於1月14日在旺角利民大廈A室內管有喉管炸藥和火柴頭。法庭書記讀出上述控罪時,黃一度以手拭淚,其後望向公眾席的胞姊,更難忍情緒痛哭。

  控方呈上律政司檢控同意書後,即申請將案件押後12星期,以便警方對涉案爆炸品、被告電話及基因等進行法證化驗,期間反對被告保釋。

  被告擁有藏爆炸品單位鎖匙

  控方透露,警方早前接獲線報指,有單位藏有爆炸品,遂於周二到該處進行搜查,遇上正下樓的被告及兩名同行男子,隨即上前截查,並發現被告擁有該單位的鎖匙,入屋後搜出多件化學品及爆炸品。經爆炸品處理課評估,喉管炸彈可致命,須即場引爆;經加工的火柴頭屬常見爆炸品原料,而同行兩男子均獲警方給予保釋。

  辯方大律師陳芊仲稱,黃父任紀律部隊人員,一家五口同住紀律部隊宿舍。大專畢業後,黃於九龍灣任職補習導師,學生家長得知事件後紛紛親撰求情信,形容他為人正直、品性良好及有愛心。

  陳大狀同意控罪嚴重,惟現時控方掌握的證據不足,指黃並非該單位的租客,抑或是業主,加上該大廈入口長期打開,一般人亦可進入,質疑是否僅黃一人擁涉案單位鎖匙。

  陳大狀續指,警方進入單位時未有按程序先出示搜查令,而是讓4至5名便衣警員先進入單位,逗留約30至40分鐘後方展示搜令,故令人質疑證物鏈完整性是否受破壞。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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