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功券」偽鈔騙案時有時有發生。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獲舉報,指有找換店懷疑騙取受害人進行人民幣換港幣的大額找換,但最終未能兌換,涉案金額近800萬港元。警方調查後在旺角及深水埗2間找換店拘捕3名男女,檢獲7000多張印有「練功券」字樣的1000元面額偽鈔,調查後相信涉案找換店屬同一詐騙集團,昨日在長沙灣再拘捕1名男子,檢獲製造偽鈔的工具、1000元偽鈔和大量半製成品偽鈔;警方指今次檢獲偽鈔品質拙劣,如細心觀察容易分辨真偽。
警接2受害人報案共拘4人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何恩傑表示,去年11月7日及本年1月3日,2名受害人分別到深水埗及旺角的2間找換店,進行人民幣兌換港幣的大額找換。他們根據店員的指示,將約260萬人民幣及約450萬人民幣分別存入2個指定的內地銀行戶口,但其後店員均以不同藉口,遲遲未能將港幣交給受害人,2人合共損失約800萬港元,並懷疑被騙報警求助。
搜2無牌找換店檢大批偽鈔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報展開調查,發現2間找換店並未持有有效的金錢經營者服務牌照,而商業登記證及金錢經營者服務牌照均是偽造。探員在涉案旺角找換店內,搜出5000張面額1000元俗稱「練功券」的偽鈔,而在深水埗找換店,亦檢獲2600張同款偽鈔,先後拘捕2男1女,分別為姓黃女子(36歲)、姓何內地男子(26歲)和姓黃男子(38歲),3人角色分別為找換店職員及介紹受害人到找換店進行交易。
警方檢獲的1000面額偽鈔印有「練功券」字樣。
何恩傑指出,調查發現找換店會向受害人展示偽鈔獲取信任,訛稱有能力完成大額交易,而2間找換店相信屬同一個詐騙集團,經深入調查後,鎖定1名28歲男子為集團骨幹成員,昨日早上探員掩至長沙灣一單位將其拘捕,並在寓所檢獲製造偽鈔的工具、300多張1000元面額偽鈔、大量半製成品偽鈔、假商業登記證、1支金屬伸縮棍。疑犯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製作偽鈔、管有偽造文書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現正被扣查。案件仍進行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不做街客只做同黨介紹客人
何恩傑指今次檢獲偽鈔品質拙劣,如細心觀察容易分辨真偽。
何恩傑續稱,案中檢獲的偽鈔品質拙劣,沒有防偽功能,部分印有「練功券」字樣,細心觀察容易分辨真偽。此外,2間找換店的地址與商業登記地址不符,其中一間由2019年4月開始運作,而2間找換店均沒有從事正常找換店工作,不接受外來客,只接受集團成員介紹的客人,以優惠利率吸引作招徠,過程中沒有讓客人接觸偽鈔,而受害人是透過新相識朋友介紹。
攜「練功券」來港 內地漢囚48個月
一名持雙程證來港內地男子去年11月遭警員發現其行李箱內藏合共200張面值20元、1000元俗稱「練功券」的偽鈔,「價值」超過10萬元。他在接受警方調查期間,「自爆」曾使用偽鈔企圖到便利店購物。內地漢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3項行使或付給流通紙幣罪成,被判囚48個月。
總值逾10萬元 曾圖偽鈔購物
法官判刑時不接納34歲被告朱永杰求情指自己沒有拖延審訊進度,因為他曾對警誡供詞的自願性提出爭議,儘管被告只兩度使用偽鈔企圖購物,但法庭裁定他蓄意從內地帶偽鈔來港犯案,案件涉及跨境罪行,佔一定加刑因素。
法官不接納被告兩份精神科報告,反指被告在兩次警察錄影會面中,其言行舉止也反映他精神心理狀況並沒有異樣,並根據他自辯內容裁定他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