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惑他人集結等罪 劉頴匡准保釋

2020-01-22
来源:香港商报

  被告劉頴匡由警車押解到法院提堂。圖:星島

  【香港商報网訊】有參與發起周日(19日)遮打花園集會的劉頴匡,涉因不配合警方指示解散集會被拘捕,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2罪。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訊,並批准劉頴匡擔保申請,條件包括交出1萬元保釋金、1萬元的人事擔保金、禁足遮打花園及附近一帶、不准離港,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2次等。

  不准離港及每周報到2次

  控方表示,有4名便裝警民關係組警務人員因劉頴匡煽惑非法集結而被圍毆致重傷,有2人目前仍在留醫。劉頴匡早已認識案中其中一名警務人員,但仍要求他出示委任證,此舉旨在煽動公眾情緒。辯方反駁指,警務人員需向公眾確認身份,加上劉頴匡為集會負責人,有權要求警務人員出示委任證。

  由於劉頴匡涉嫌於去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事件被起訴,故控方反對其擔保。惟裁判官批准他以現金一萬元擔保,其父親再作一萬元人事擔保,並遵守較嚴苛的保釋條件。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