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动态】湖北黄冈31日起实施全市交通管制

2020-01-30
来源:香港中通社

   

  【香港商报网讯】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1月30日发布通告,宣布1月31日起在全市实施交通管制,违者将依法惩处。

  “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30日发布第10号通告指出,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黄冈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市县城区道路及乡村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一、自2020年1月31日零时起,黄冈市区和各县(市、区)主城区、城关镇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城区主要通行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通行。

  二、各村组、自然湾、社区、居民小区的进出机动车道只预留一条应急道路,其馀道路全部封闭;偏远的村组、自然湾道路封闭,但要保证应急救援车辆通行。

  三、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通行;运输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对随车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後,允许通行。

  四、全市征调出租车分配到城区各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用於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时的交通保障。

  通告强调,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严厉处罚。前期通告中有不同规定的,以此通告规定为准。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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