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警將依法從嚴查處影響疫情防控工作交通違法

2020-02-1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易小婧報道: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將依法對下列嚴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交通違法,一律從嚴查處。具體包括:
  
  一、在聯合檢疫點不按通行秩序候檢,穿插排隊車輛、不按規定車道通行、不服從現場管理等影響檢疫點通行秩序的。
  
  二、入深車輛未按要求申報登記防疫信息,違法上路行駛的。
  
  三、故意拒不服從居家隔離或醫學觀察,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駕車上路行駛的。
  
  四、停車場單位不按要求執行防疫封閉式管理,車輛出入停車場拒不配合防疫排查登記的。
  
  五、不按規定避讓執行疫情防控緊急任務救護車等特種車輛的。
  
  六、在疫情防控重點醫院停車場內及周邊道路區域違規停車,影響就醫車輛正常通行的。
  
  七、在機場、車站、口岸、碼頭等公共區域,聚集侯客、兜客、攬客等易引發疫情傳播風險的。
  
  八、擅自設置、移動、佔用、損毀防疫安全檢查交通設施,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響的。
  
  九、酒駕,無證駕駛,超速,沖紅燈,行人、非機動車違法進入機動車道等,疫情期間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的嚴重交通違法。
  
  除上述交通違法,深圳交警將按照寬嚴相濟的原則,實行人性化執法的措施,對疫情防控期間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後果的違法給予警告。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政府的相關決定和命令,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開展。呼籲社會各界同心協力,同舟共濟,共同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的交通安全和秩序。
 

 

 

 

 

 

[责任编辑:董岳昕]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