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縱火的律政中心東座(文匯報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網訊】曾任職於政府部門的退休男子不滿破產後被扣長俸,2018年手持易燃液體,闖入香港律政中心企圖縱火,其後被警員制服。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企圖縱火罪名,今日(1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5個月。
區院暫委法官鄭紀航認為,被告當日從袋中取出一樽盛載易燃液體的玻璃樽,將其砸碎,導致液體瀉滿接待處枱面及地下,一旦燃點起火,便會傷及無辜,考慮被告的背景及案情,判他入獄25個月。
鄭紀航判刑時引述被告的精神報告,指出被告有適應障礙和情緒問題,情況穩定,只需接受門診治療,認為被告不適合接受醫院令。
控罪指出,75歲的被告鄭根容於2018年7月31日,在中環律政中心東座6樓接待處,企圖縱火。辯方早前透露,案發後相關部門商議,承諾發還23萬元長俸給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