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疫情分布图。来源:凤凰网
【香港商报网讯】据国家卫建委网站消息:2月1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048例,新增死亡病例105例(湖北100例,河南3例,广东2例),新增疑似病例1563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425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8179人,重症病例减少628例。
截至2月16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57934例(其中重症病例1064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0844例,累计死亡病例1770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0548例,现有疑似病例7264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46016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50539人。
湖北新增确诊病例1933例(武汉1690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016例(武汉543例),新增死亡病例100例(武汉76例),现有确诊病例49847例(武汉36385例),其中重症病例9797例(武汉805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639例(武汉3458例),累计死亡病例1696例(武汉1309例),累计确诊病例58182例(武汉41152例)。新增疑似病例909例(武汉338例),现有疑似病例4826例(武汉1971例)。
湖北昨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933例 全省实行最严封闭式管理
2020年2月16日0—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933例,其中:武汉市1690例、孝感市78例、鄂州市44例、天门市38例、潜江市16例、随州市13例、襄阳市11例、荆州市11例、十堰市10例、咸宁市9例、黄冈市8例、仙桃市8例、荆门市6例、恩施州2例、黄石市核减5例、宜昌市核减6例。
全省新增病亡100例,其中:武汉市76例、孝感市5例、黄冈市3例、宜昌市3例、荆门市3例、随州市2例、仙桃市2例、咸宁市2例、荆州市1例、黄石市1例、襄阳市1例、鄂州市1例。
全省新增出院1016例,其中:武汉市543例、黄冈市122例、孝感市96例、荆州市42例、襄阳市37例、咸宁市29例、随州市27例、鄂州市22例、仙桃市20例、宜昌市16例、荆门市15例、黄石市14例、天门市12例、十堰市10例、潜江市6例、恩施州5例。
截至2020年2月16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病例58182例,其中:武汉市41152例、孝感市3279例、黄冈市2831例、荆州市1501例、鄂州市1274例、随州市1267例、襄阳市1155例、黄石市983例、荆门市915例、宜昌市895例、咸宁市861例、十堰市612例、仙桃市531例、天门市485例、恩施州249例、潜江市182例、神农架林区10例。
全省累计治愈出院6639例。全省累计病亡1696例,其中:武汉市1309例、黄冈市78例、孝感市70例、荆州市37例、鄂州市35例、荆门市33例、随州市24例、宜昌市24例、襄阳市20例、仙桃市19例、黄石市15例、天门市10例、咸宁市10例、潜江市6例、恩施州4例、十堰市2例。
目前仍在院治疗40814例,其中:重症8024例、危重症1773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现有疑似病例4826人,当日新增909人,当日排除1260人,集中隔离4384人。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191434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71613人。
湖北省卫健委网站截图
湖北:各地全面采取临时交通管制 所有非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湖北省人民政府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明确了包括全面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所有非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等在内的15个方面具体要求。
通告显示,当前,湖北省疫情防控已进入最吃劲的关键期,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有效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强化属地防控责任。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整合力量,加强社区(村)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完善上门排摸、人员核实、社区管理等联动机制。
强化城乡社区(村)封闭管理。城乡所有村组、社区、小区、居民点实行24小时最严格的封闭式管理。严管外来车辆,非必需不进出;严管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内;严管住户外出,药品和必需生活物品等可采取集中采购配送等方式进行;严管经营门店,规范体温检测,控制人流量;严管不法行为,对不遵守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有关规定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强化车辆通行管控。全面加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域内交通管控,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减少机动车出行。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公共交通、医护人员用车、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强化重点区域管理。所有非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一切群众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超市、药店等必需开放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控制人流量,做好人员导流、体温检测。实行零售药店购药登记制度,购买感冒药、发热咳嗽药、退热药等药品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住址、体温等信息,信息必须完整录入电脑系统才能购买,强化风险管控。对出现确诊(含临床诊断)新冠肺炎病例的社区(村)、小区、居民点、楼宇、工作场所等基层单元,坚决实行14天封闭式硬隔离。
强化居民健康全面排查。对所有居民开展拉网式动态滚动筛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断一天”,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加强对“四类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所涉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无条件配合,不得隐瞒病史、密切接触史,不得逃避隔离医学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社区(村)对发热病人报告的健康信息认真核查,对确认的发热病人就近转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和服务。所有疑似、确诊(含临床诊断)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不能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病人,必须送集中隔离点单人单间留观,不得居家隔离留观。乡镇(街道)要组建工作专班,做好被隔离人员的医疗救治、生活服务、卫生管理、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各项工作。要加强警力配备,维护诊疗秩序,防止发生次生事件。凡因隔离点建设不到位、床位筹集不到位,导致“四类人员”不能及时收治和隔离的,对因隔离点医护人员、生活物资、安全保护等保障措施不到位,引发次生事件的,一律严肃处理。社区(村)要加强对老幼弱、医护人员家属等群体的关爱,做好服务保障。
强化居民生活必需品保障。各地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实行封闭管理后群众生活必需物资供应。要拓展社区配送服务,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供销对接保障,开展“电商+连锁配送”,推行无接触式配送服务,推进小区(村组)网上团购,凭证错峰出门采买。
强化医用防护物资保障。全省重点医护物资生产企业的所有产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调配。全力支持重点医护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技改转产。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医护物资保障。
强化环境卫生管理。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对重点场所定期进行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所有社区(村)、医院、隔离点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都必须分类收集处置,切实做到日产日清。
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实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制,未经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不得复工复产。经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楼宇、复工复产企业等要加强体温监测,认真筛查发热人员,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强化下沉社区(村)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必须就近下沉到村组、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接受乡镇(街道)的管理和调度。对不主动报到、不服从调配的,要坚决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各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对本单位党员干部下沉村组、社区情况建立清单,并报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强化个人法定责任。全体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对违反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管控措施、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强化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所有党员干部、居民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调度,积极参与防疫工作。
强化工作纪律。对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对贻误战机、阳奉阴违、消极应付的,对因封闭管理不严、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蔓延的,对不服从统一调度、影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一律从快从严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问责“上追一级”。
强化投诉监督。各地必须向社会公布本地疫情防控服务热线电话、网上服务窗口,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求助,及时回应诉求,反馈办理结果。出台举报奖励政策,群众可通过“12345”热线、鄂汇办App疫情防控专区等途径,对发热病人报告不及时、“四类人员”收治隔离落实不到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打折扣等问题进行举报。
通告称,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配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支持一线人员开展工作,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全省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应勇履新第四天,湖北1.5小时内连发三道最严封控令
15日,履新三天的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冒着雨雪,到武汉市的医院、社区、超市等地调研疫情防控工作。调研结束后,又连夜主持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部署推进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在当日的调研中应勇表示,要以真正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小区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
晚上的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在此基础上提出三个“全覆盖”:要牢牢抓住救治、阻隔两大关键环节,实行筛查甄别、小区(村)封闭式管理、公共区域管控三个“全覆盖”。会议提出,要加强分类管理,全力实施拉网式逐人筛查甄别,落实“四类人员”(隐性感染者、确诊者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管理措施,做到应隔尽隔、应收尽收、应检尽检、应治尽治;要全力加强社区管控,实行24小时最严格封闭管理措施。
16日下午,一个半小时内,湖北省连发三道关于城乡社区、村组封闭管理措施的重磅通知。湖北省人民政府网显示,《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于15:46发布,随后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别于16:57分布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17:12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村组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城乡所有村组、社区、小区、居民点实行24小时最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对所有居民开展拉网式动态滚动筛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断一天”,确保全覆盖、无盲区。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小区、楼栋、门栋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住户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外出,每户每3天派出1名人员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
《关于加强农村村组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自然村组(村湾)为单元实施硬隔离,原则上每个村组(村湾)保留一个出入口,安排人员加强值守。非本村组(村湾)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每户每3天可派出一人购买必需生活用品和急需的农业生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