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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萬家成報道:司法機構昨日宣布,自1月29日開始的法庭程序一般延期安排將於5月3日結束。由5月4日起,所有法庭程序會在情況許可下安全恢復進行。法庭和審裁處的登記處亦會由5月6日起開始分階段重開,首階段包括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登記處,惟基於公共衛生情況和保持社交距離的需要,在法庭重開初期所能處理的事務將會減少,將密切留意情況,並適時調整。
續採預防及人流措施
由5月4日起,除非法庭另有延期方面的具體指示,否則所有民事和刑事程序(包括審訊)會恢復,但整體上所能處理的法庭事務將會減少,而設有陪審團的審訊只會在5月後才展開。法庭將在聆訊進行前,給予適當的緩衝期。就民事程序而言,法庭會繼續採取彈性和多元方式處理,在合適的情況下亦會考慮盡量以書面方式處理,或邀請訴訟各方以視像會議設施或電話方式進行聆訊。
司法機構會繼續實施適當的預防及人流管理措施,包括要求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接受體溫檢測、佩戴口罩、實施必要的排隊、派籌和分流制度、指定出入口,以及採取管制措施以控制進入及逗留在法院大樓內的法庭使用者人數。至於法庭庭內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數目減少約一半,並繼續採用棋盤式座位安排,以及在有需要時轉播法庭程序。法庭登記處和會計部等範圍將設人數限制,避免聚集。
每樓層聆訊數目設上限
司法機構強調,在處理法庭運作時,最重要是顧及所有人,包括法庭使用者、司法機構的員工和法官及司法人員的健康和安全。司法機構會因應當時的公共衛生情況,切實可行地盡量處理最多的法庭事務。法庭可運作的程度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為保持社交距離而需實施的措施,例如為所有法院大樓每一樓層的聆訊數目設上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