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遇車禍致半身不遂 包山王獲賠1632萬

2020-04-24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9年前在屯門公路發生的一宗3車連環相撞交通意外,導致有「長洲包山王」及「亞洲攀石王」美譽的著名攀石教練黎志偉下半身癱瘓。黎事後入稟高等法院向兩名肇事司機提出傷亡訴訟索償。包華禮法官昨日在判詞指出,意外對黎的體育生涯及婚姻生活等帶來負面影響,最終裁定黎勝訴。經計算後裁定黎的損失逾2100萬元,但考慮到黎在駕駛電單車時突然切線的疏忽,亦是促成此交通意外的因素,最終下令兩名被告須向黎賠償上述金額的七成五,即逾1632萬元。

  黎志偉駕電單車遭2車連環撞

  原告為現年37歲的黎志偉,兩名被告是肇事司機唐洪國及徐紹輝。事發於2011年12月9日晚上10時25分,黎在屯門公路駕駛電單車期間,觀察前方及旁邊的路面情況後,由中線切至快線駛過唐的私家車前方,醉酒駕車的唐有見及此,即時煞車及急轉彎轉線迴避,但仍因兩車太接近收掣不及撞到黎。唐的車輛及後冒起白煙但不影響快線的視野,原本在唐後方駕駛的徐因預料不到唐緊急轉線,繼續沿線駕駛而令黎再被其車撞到,事件令黎受重傷,最終半身不遂。

  黎志偉車禍索償勝訴,獲判賠逾1632萬元。資料圖片

  肇事司機醉駕及欠專注

  包官在判詞中指出,唐看見黎切線時沒有減速行駛,令他收掣不及撞向黎,但法官認為,如果唐當時沒有醉酒及超速駕駛,專注留意路面狀況的話,這場悲劇是可以避免的。另外,徐看見前方兩車相撞後亦沒有嘗試迴避,在跟車太貼及唐在前方突然煞車的情況下,沒有恰當地留意路面狀況,再撞到倒地的黎。最終裁定黎志偉半身不遂,是唐洪國及徐紹輝的疏忽駕駛所導致,故兩人須為黎所蒙受的經濟損失負上法律責任。

  法官考量到黎在切線時亦沒有妥善留意唐已開亮頭燈,故認為黎亦應就事件負上兩成五的責任。

  車禍嚴重影響體育生涯及婚姻

  包官指,當年黎志偉年僅29歲,在事業巔峰,因交通意外導致下半身癱瘓實屬可悲的個案。所有半身不遂的人士均不能走路及跑步,進而喪失大量的生活樂趣,黎當年更是屢獲攀石比賽冠軍的專業攀石健將,亦在2006年起成為攀石教練,在高等教育院校及政府部門任教,其攀石生涯除了為他帶來事業成就及自我滿足,更是他主要財政收入來源。黎既是世界級的攀石健將,同時亦享受潛水、浮潛、釣魚、露營等戶外運動,事故令他不能投身體育的生涯及享受體育活動,終身只能靠輪椅代步,事故發生後身體亦出現骨痛、神經痛及尿道感染等頑疾。

  另外,黎志偉在2009年結婚,他與妻子婚後計劃生育兩子,其妻子在事故發生前已懷孕,首名兒子在事故發生後3個月出生,黎半身不遂的慘劇令他們第2名兒子的生育計劃無疾而終。黎與妻子同樣是戶外運動愛好者,事發後2人亦不能一同享受參與戶外運動的樂趣,可見事故同時為黎的體育生涯及婚姻生活帶來負面影響。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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