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律政司檢控獨立不容干涉

2020-04-27
来源:香港商报


黎智英被捕。資料圖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楊森等,涉參與非法集會,早前被警方拘捕,美國及英國先後發言表示關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在網誌指出,律政司的檢控人員一向獨立行事,不受政治或其他不當或不必要的壓力左右,更加不應被一些海外政客因政治目的而非基於證據和法律所發表的言論影響。

  外界企圖干預徒勞無功

  鄭若驊撰文指,《基本法》第63條規定,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在講求法治的社會,檢控獨立是一個特點。因此,任何來自這些地方的人的要求,企圖令香港政府改變檢控決定甚至放棄檢控,都是嚴重違反法治精神。

  她強調,律政司的檢控人員一向獨立行事,不受政治或其他不當或不必要的壓力左右,更加不應被一些海外政客因政治目的而非基於證據和法律所發表的言論影響。對於已經展開司法程序的案件,律政司或任何人都不應加以評論,以免構成公審這個不理想的後果。發出聲明要求律政司放棄檢控、或發表言論企圖左右律政司的獨立檢控決定都必定會徒勞無功。提出所謂「政治檢控」更完全是一個錯誤的見解。相反,不論是富豪或是政治人物,都絕不能凌駕在法律之上,就算他們有特定的身份地位、追求某些信念或目的,律政司都會一視同仁去處理他們涉及的案件。

  鄭若驊續稱,每當執法機構完成刑事調查,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時,檢控人員會仔細考慮執法機構提交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除非他們信納在法律上有充分證據支持提出檢控,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否則是不會提出檢控。

  刑事司法制度行之有效

  由執法機構進行獨立調查,再由檢控人員客觀分析案件的詳情,按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獨立地作出檢控決定,最後由獨立的司法機構公開審判,這個刑事司法制度一直行之有效。假如隨便放棄檢控或讓外界以為律政司屈服於這種無理要求不負責任地放棄檢控,這種處事方法既不公平,亦不專業,更加有違法治的精神。

  鄭若驊重申,「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面對任何不公和欠缺事實根據的指控,企圖損害和詆毀我們獨立的刑事司法制度,我們都應該聯手捍衛。只有不熟悉我們獨立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人,才會被這些指控所吸引。我們有責任加以解釋,確保事實不會被忽略,我們會繼續發放正確信息,釐清事實,讓本地以至國際社會正確了解香港的實際情況。」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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