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裁港台頭條新聞辱警

2020-05-20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昨日宣布裁定香港電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在2月一集節目中,就資料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並向港台發出嚴重警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嚴正要求港台檢視有關節目在製作和編輯過程中是否有人員疏忽和失誤,並作出跟進或懲處,以及要全面檢討節目製作和編輯機制。港台回應指,向連串事件引起不滿及感被冒犯的警察致歉,並在播出後本季《頭條新聞》後,暫停有關節目製作。

  頭條新聞將暫停製作

  通訊局裁定,港台《頭條新聞》2月14日播出的一集,有關資料的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以及在個人意見節目中表達多方面意見所提出的投訴成立,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敦促港台須嚴格遵守相關守則。通訊局表示,有關節目接獲3300人投訴,主要涉及多次惡意抹黑、污衊、侮辱、中傷和嘲諷警方,並煽動對警方的仇恨;投訴又指節目一面倒針對政府、官員、警方和建制派,有欠持平等。

  通訊局考慮了港台提交的陳述後,認為《頭條新聞》屬個人意見節目,應遵從相關守則條文,必須尊重事實,盡量讓多方表達意見。節目曾提及警方獲分發較多防疫裝備以及取消徒步巡邏等言論,港台卻未能提供實證,亦未有就警方抗疫期間工作遭受的批評,盡量讓多方面意見得以表達,因此作出有關裁定。

  商經局促全面檢討節目製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嚴正要求港台清楚表明接受通訊局對於《頭條新聞》節目的投訴所作的裁決,並就此致歉,亦要求港台檢視有關節目在製作和編輯過程中是否有人員疏忽和失誤,並作出跟進或懲處,以及要全面檢討節目製作和編輯機制。

  商經局指出,對於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接連被裁定違反多項守則條文,包括節目內容涉及仇恨言論、污衊和侮辱警方,情況非常嚴重。局方又指,港台應正視社會各界對節目以至部門管理和管治的關注,並正面和積極跟進及向公眾作出交代。

  港台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回應裁決時表示,港台接受有關裁決並嚴肅跟進,會細閱內容以備日後製作參考,並向因連串事件引起對港台不滿人士及感到被冒犯的警察致歉。鑑於近月對《頭條新聞》節目之意見反饋海量,港台決定即時展開對該節目之檢討,本季《頭條新聞》播出後暫停製作,而通訊局裁決中所涉及的集數會下架。

[责任编辑:郭玉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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