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名師蕭源被裁定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昨判囚14個月。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著名中文科補習名師蕭源於2016與2017年文憑試期間,透過手機接收中文科試卷保密試題和評分準則,他與考評局2名前口試主考員,早前被裁定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強調蕭源非有意衝擊文憑試公正性,而是藉此作宣傳技倆,「將春風化雨化做商機」,遭裁判官斥無論出發點如何,被告行徑事實上損害考試制度,終判蕭源即時監禁14個月,其餘2人分囚8個月及緩刑。蕭源考慮就定罪上訴,他與另一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早前獲判無罪的蕭妻蔡怡的訟費申請不獲接納。
官指行為衝擊公開試制度
辯方大狀馬維騉稱被告蕭源(原名蕭志勇,43歲)為人孜孜不倦、努力向上,其背景報告良好及正面。馬大狀續解釋蕭並非有意圖衝擊文憑試公正性,而是希望藉此作宣傳,以招徠更多學生,「將春風化雨化做商機」。辯方進一步提出3宗案例,指過往僅判守行為及社會服務令。其餘兩名同為44歲的被告張國權和吳宏樑的代表大狀指,兩人「從德高望重的老師淪為階下囚」,已得到很大教訓。
水官拒絕接納蕭在背景報告稱,犯案僅「為了準備來年考試」,坦言看不到兩者間的關係,形容蕭「被名聲沖昏頭腦」,將張、吳兩人「拉落水」,使其身敗名裂,甚至打擊公開試制度及公正性,慨嘆「現時?文憑試經不起太多衝擊」。水官指馬大狀提出的案例與本案性質不相同,對判刑無甚幫助。
另外2被告一判囚一緩刑
另外,次被告張國權在口試未開考時,便急切向蕭源洩漏不少試題,很難相信他是無償幫朋友,更反問「若非得到一些好處,他為何要冒如此大的風險」?反而吳宏樑屬「3人之中最單純」,故接納他「被友情蒙蔽雙眼」,一時糊塗和判斷錯誤。
3人雖對行為後悔,惟犯案確有其後果,法庭須判以阻嚇性刑罰,以制止試題外洩的風氣在社會出現,判處即時監禁較為合適,故以12個月及9個月監禁作2項控罪的量刑起點,考慮到案件延誤近3年及他們過往對教育的貢獻酌量扣減,分別判蕭源及張入獄14個月及8個月,吳則監禁5個月、緩刑2年。